2月21日,上海银行与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方国际集团)签署了《跨境资金集中收付管理服务协议书》。根据协议内容,上海银行将为东方国际集团内成员公司的经常项目跨境人民币提供集中收付服务。上海银行成为首批获许在自贸区开展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业务的银行之一,东方国际集团也成为首批获准通过自贸区机构办理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业务的中资企业。
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业务可以整合集团下属多家企业的经常项下跨境资金结算,拓展集团内收支集中管理、集中运作功能,降低集团财务操作成本、优化跨境支付结算流程、提高结算效率。
上海银行和东方国际集团在现金管理、跨境支付及其他银行产品等各项业务上保持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东方国际集团目前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117家(含1家上市公司),在美国、欧盟、日本和非洲等世界主要国家或地区设有20余家海外机构,每年跨境结算量达几十亿美元。
上海银行金煜行长表示,上海银行成为首批获许在自贸区开展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业务的银行,有利于上海银行通过金融创新为客户提供更为便利的结算服务,提升对客户综合金融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