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上海计划对“专车”运营商开出首张罚单,在引发了民众大讨论的同时,也再度引发业内专家对滴滴专车的几乎一边倒的公开力挺。 “‘专车’开启了一扇新窗,透过它,我们看到了新的需求和存在的矛盾,应该发挥其鲶鱼效应。”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副总工谭小平在接受《光明日报》采访时如此强调。
自从2014年8月,滴滴推出专车业务之后,这一新生事物就迅速引发了业界对“专车”合规与否的大讨论。而在11月上海称“专车服务”存违规现象后,“专车是黑车”之声一度甚嚣尘上。
关键时刻,对出行领域具有深入研究的专家,成为厘清现实矛盾,指出发展趋势的重要力量。包括东南大学交通与法制中心主任顾大松、上海法律与金融学院院长傅蔚冈等专家都对专车的发展给予了积极支持和肯定。 “‘专车’与租赁公司合作,其驾驶员并不属于租赁公司,对于行政机关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于行政相对人而言,法无禁止则自由。是不能够以此处罚‘专车’的。”顾大松和傅蔚冈表达了类似的观点。
2015年新年伊始,随着沈阳、上海、厦门等近十个城市相续宣布“专车”为“非法运营”之后,在中国一时兴起的“专车”突然面临生死之考。
在“专车”生死未卜的关头,业内专家再度发声力挺专车业务,并指出滴滴专车作为行业政策的推动者,代表了市场改革的力量。 包括顾大松、傅蔚冈、北大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薛兆丰、发改委专家张国华、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王军、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树森等几十位专家二度力挺滴滴专车。他们或在第一时间撰文澄清专车不是黑车,或以接受媒体采访的形式对事件背后的利益集团进行抨击,以期望“专车”倒逼出租车行业改革。 一时间,“滴滴专车业务能有效撬动汽车租赁行业的改革”、“专车不是黑车,不能固守旧有格局”、“滴滴专车倒逼出租车行业改革”、“专车是特许经营权的掘墓人”、“专车是共享经济,踢好出行改革的临门一脚”等观点成为舆论声浪中的主流声音。
到了1月8日,交通部明确指出,支持专车模式创新,滴滴专车“四方协议”营运合法,“专车”终于迎来的“正大光明”的未来。
至此,专家们也形成共识,滴滴专车合法,并为出租车行业的改革带来了巨大动力,行业若要改革成功必须向垄断经营权开刀,必须尊重市场规律,扶持创新业态。
纵观此次专车风波中,专家们对专车业务的力挺内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其一,肯定“专车”是新生事物,是合理的,不能一刀切。持此类观点的有顾大松、李树森、经济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等。如,傅蔚冈认为,“专车”服务作为一种市场自发形成的新事物,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多元化的交通出行市场需求,不宜采取立即叫停等“一刀切”式的处理方式,而应给新事物一定的生长和发展空间,观察其市场影响和效果后再采取适宜的管理政策。
其二,不能固守旧有格局,鼓励发展“专车”,打破出租车暴利垄断。顾大松、傅蔚冈、天津社会科学院社会研究所所长张宝义、发改委专家张国华等专家认可这一态度。如,张国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直言:是时候打破出租车垄断了。
其三,出租车行业不得不改,管理部门需反思,推动出租车行业深度改革。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机关服务中心主任汪国镇、研究出租车行业的专家由晨立、顾大松、王军等专家持此类观点。如汪国镇表示,目前出租车整体行业结构不合理,半垄断的经营方式使整个行业在司机、乘客的多方指责下坐在“火山口”上,不得不改,必然催生新兴业态。
有业内人士指出,之所以众专家多次站出来力挺“专车”,一方面是出租车行业的利益和监管弊病积压已久,此次集体爆发。另一方面,充分说明“专车”业务已是大势所趋,未来会成为人们出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专家的发声,不仅是学术界的共识,也为出租车行业的的深层次改革带来了更清晰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