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情 处理“电老虎”
不应只用“家法”理当严惩
日前,榆林某企业负责人称,几年前该企业曾开过两个酒店,但遭遇了榆阳区供电局西沙供电所多次断电,酒店出于无奈送上5万元。3年过去了,这笔钱并未入供电所公账,而是被私人占用,记者采访后3万元被退回。1月15日,榆阳区供电局对涉事人员作出处理。
说起“电老虎”,之前印象最深刻的当属2014年11月发生在河南淇县,一电管所所长率众酒后打砸一家KTV,免单遭拒后扬言“给你们停电,让你们知道电老虎的厉害”,结果还真拉闸断电,导致半个城区电力瘫痪,确实让人领略到“电老虎”的厉害,但这却严重地损害了公共利益,也触犯了法律的威严。
榆阳区供电局西沙供电所负责人虽然与河南淇县的电管所所长做法不同,但都是沉醉于自己手头的拉闸权力,从而将酒店被迫“上供”的钱收入囊中,若非被曝光,恐怕这笔钱拿的神不知鬼不觉了。个别电力部门的负责人,颇有《水浒传》中东京街头人号没毛大虫牛二的蛮横张狂,这不禁会让人们有疑问:“电老虎”咋就如此狂?
个别人因何而狂,习以为常的胆量从何而来,这在以往电力部门暴露出的问题或多或少能看出端倪,电力部门在制度约束与程序管理方面存在着较大漏洞,个别人长期沉浸于体制给予的优越感,滥用公权力来泄私愤或者满足个人欲望,借机展示自己拥有常人无法比拟的能耐和影响力。权力一旦放纵,且不受约束的后果很可怕,即使掌握的权力再小也会肆意变相,犹如决堤之水,将会任意冲垮公共利益。
反观在如何处理滥权者时,基本都止于撤职记过,但这就好比罚酒三杯,更多只停留在“家法”的层面,进行着体制内的变相保护。如此一来,一些人就养成了不可一世的做法和高人一等的优越感,因为他们相信即便真出了乱子,也不会有什么严重后果,大不了通报批评、撤职警告,所以能做的做了,不能做的也有恃无恐地做了。遗憾的是,绝大多数时候并未看到“涉嫌违法事宜,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这类相关的表述,尽管内部的相关处理很及时,但只是简单的“家法伺候”,这种“护犊子”行为显然不能让人完全接受,无论是有意还是无心的忽略,都折射出不合理的体制保护。
这也并非过度解读个别人的叫嚣,也不是宣泄愤慨的情绪,这样的行为是不能姑息容忍的,应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惩。根据国家电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供电企业职工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供电事故的,或者滥用职权、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内部的处理过后,司法调查的脚步也应迅速跟上,启动法律调查程序。
蛮横张狂的牛二在遇到杨志拨出的宝刀后,一声不吭、老老实实地躺下,所以要想让个别手中拥有权力的人不再胡作非为,除了内部不痛不痒的处理外,更需要法律这一重拳,严厉打击各种不法行为,只有让这些人内心胆寒,才不会好了伤疤忘了疼。 华商报记者 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