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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局:境外直接投资外汇未设限

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程维妙)由于资本的流出,市场对于监管层限制正常外汇业务的传言不断,外管局的澄清频次也愈发密集。继对个人购汇设限、外企在华利润限制赎回等传闻进行澄清之后,昨日,外管局对最新的“中国将加强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大额购汇受限”传闻回应称,目前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无变化。

外管局表示,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的主要法规依据仍是外汇局2009年发布的《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按照上述规定,银行在为境内机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登记和资金汇出时需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银行按照规定强化对境外直接投资项下购付汇的真实性审核,是符合相关外汇管理规定的。

此外,外管局对于外债提前还款问题指出,按《外债管理登记办法》规定,银行为企业办理外债提前还款时,应当审核贷款合同中关于提前还款的条款,包含“提前还款”条款的,银行方可为其办理相关购付汇业务。

值得一提的是,外管局近期已澄清了多则传闻,就在前日还刚刚回应了一则消息。此前有媒体报道称,部分公募基金公司近日已接到监管层的窗口指导,暂停新发QDII产品,QDIE业务也被临时叫停,并有多位基金公司的人士称,窗口指导来自国家外汇管理局,此举目的在于限制资本外流。对此,外管局发布消息称,此报道与事实不符,外管局未要求暂缓发行新的QDII产品,目前QDII业务仍按照相关法规要求正常开展。

事实上,外管局此前多次澄清时都曾明确表示,正常的外汇业务没有被限制,只是对大额资金逃汇、非法网络炒汇等会引发人民币恶性外逃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以此维护外汇领域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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