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2月7日消息(记者柴华)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这些年来,P2P金融,也就是咱们俗称的P2P网络信贷,这种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小额借贷交易模式如雨后春笋般飞速成长,去年新增平台1140家,全国P2P网贷成交额更是突破了万亿元。然而,谈到羊年的P2P,却让很多人眉头一皱、唏嘘不已。这个因为互联网而焕发青春、遍地开花的新兴金融行业,在过去一年遭遇了成长的烦恼。
前不久e租宝等几个大案的爆发让P2P和“跑路潮”频频扯上关系。尤其是到了家家户户用钱集中的年末,P2P平台的跑路、停业和提现困难等问题尤为突出,也更加引人注意。很多仍旧把钱放在P2P平台的投资者也不禁犯起了嘀咕:这个行业到底怎么了?我的钱还安全么?那么P2P为何频现跑路潮?这个行业到底处于怎样的现状?
在一个近400人的网贷投资者QQ群里,最近的热门话题只有一个:我的钱是不是回不来了?群管理员小吴粗略统计,这个群里起码已经有2000万块钱打了水漂,都送给了一家叫“蔬泽创投”的P2P平台。上线两个月发了超过1.2亿元的融资标的,这个以1个月、3个月融资标的为主,且收益高达24%都多的P2P平台最终让小吴的群友们欲哭无泪:
小吴说,跑路前两天,他为了再大大卷走一笔、最后卷走一笔吧,就出现了35%的标的。他们不光没有怀疑还在蜂拥而入,大概1000多万将近2000万的标,最后两天就被他卷走了这么多。
与此类似,年逾花甲的老周也无法开开心心过大年了。让他想不通的是,一个有工商税务营业执照登记、标的房产抵押物明细齐全、和他签了电子合同、并且高喊打假的P2P平台居然跑路了,卷走了他一辈子积攒的100多万元养老钱:还想着年化利率超过股票,国家允许的,由其他有房产抵押,那我认为他应该是没有什么疑问,而且经过再三审查。但是最终我们发觉他都是空的。
一家两家不是事儿,三家五家不用慌,可网贷市场上过去一年里的成长烦恼远远超过了这个数。根据网贷之家最新的数据统计,今年1月份,全国问题网贷平台为88家,其中跑路平台数量占比超过6成,大约有54家。而整个2015年,我国网贷问题平台超过896家,是2014年的3.26倍,主要集中在山东、广东、浙江、上海、北京这五个省市。
点融网CEO郭宇航表示,一些平台以P2P的名义实际上搞着集资诈骗,虚构借款人,以P2P业务为噱头开展大量不规范的借贷、集资业务,最后诓的都是老百姓的钱,比如作业方式、员工给出的薪资和运营成本、展业方式。专门去找那些可能上网都没有一些太多经验的老年人。甚至于可以看到一些非常清楚的指征,比如它的借款人,那么一些。反复用一些刚刚变更过注册资本的,从几十万变更到几千万注册资本,而且都是认缴、没有实际到位的借款人,来平台上去放标。
经济下行,借贷的不良率攀升,这些大型金融机构都不得不面临的宏观环境,网络借贷平台当然不能幸免。加上借贷产品多集中在年底到期,一旦平台涉嫌资金池或者自融业务,年底客户集中提现又是大概率事件,“挤兑潮”这个词对P2P平台来说就不是什么“万一”了,资金链断裂风险自然也就成了现实问题。
网贷之家创始人朱明春说,因为这个平台采取垫付这个模式,所以让这个很多平台出现大的窟窿。然后就会出现这个行业当中有很多的平台就是因为经营不善然后倒闭的情况。
对P2P行业来说,走过了“雨后春笋”阶段,当炽热的“高温”一波一波来袭,总是会让很多根基不稳的平台枯萎。当然,硬币总有另一面。去年底,宜人贷在纽交所上市了公开发行750万股美国存托股票,成为了国内第一家上市的P2P平台。此外,陆金所透露最快在今年下半年启动在香港上市。乱象丛生、成长阵痛的P2P网贷行业不乏闪光点。虽然上市有上市的新问题,但野蛮生长3年的中国P2P行业已然走到了规范与分化的十字路口上。
站在十字路口的P2P行业注定将在猴年迎来涅槃重生的机会。前不久,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今后,从地方摸底P2P的情况,到商业银行关闭P2P接口,P2P行业将被引入怎样的规范之路?猴年将给出我们答案。
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也就是大众所熟知的P2P网贷,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办法》界定了网贷的这一内涵,明确了适用范围及网贷活动基本原则,重申了从业机构作为信息中介的法律地位。从这个角度上看,野蛮生长三年的P2P行业终于要有自己的基本法了。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东指出,首先对于打击伪P2P、伪互联网金融平台重大利好,因为把它界定为是一个金融信息中介,是民间借贷的网络化,有利打击那些伪P2P,伪众筹金融。
公开征求意见的《办法》确定了网贷行业监管总体原则:以市场自律为主,行政监管为辅。以行为监管为主,机构监管为辅。于是,不设事前审批事项,实行备案制,也没有什么门槛限制。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彭冰认为,这一监管框架和思路设计合理且鼓励创新,它采用的是一个所谓的“备案制”,换句话说它不设“准入门槛”,而且也没有备案的条件,相对来说前面的门槛是比较低的,可能未来监管的要求可能将通过行业规范,或者备案的分类来体现监管的目的,但是至少现在看是一个轻的监管。因为P2P发展两、三年的时间,已经达到两千到三千家的这样一个规模,所以对于现有的机构,这样的轻监管会是一个比较高兴的事情,相对来说比较鼓励创新。
更为重要的是,《办法》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明确了网贷机构不能从事的十二项禁止性行为,包括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等等。对现在鱼龙混杂、灰色业务多、不良率等数据不透明的P2P行业来说,这样的红线太重要了。
网贷之家创始人朱明春认为,监管细则落地对行业发展是重大利好,现在行业当中原来讲的前置审批都已经去掉了,是一种鼓励的态度。从业人员,因为有了监管细则,也知道行业边界在哪里,除此之外法无禁止就可行,这是非常好的事情。这一次的监管对行业平台去调整自己的企业去吻合实施细则,它所付出的成本并不会很高,所以这是很好的事情。
与《办法》征求意见同步,银监会表示,将对网贷机构备案登记、评估分类等制定实施细则。而由于将监管权下放到地方金融办,各地在《办法》意见稿的基础上,也陆陆续续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更有重庆、北京等地暂停了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工商注册,用以控制整体的行业规模,摸底排查行业风险。另一方面,根据媒体报道,此前的1月22日,农行已经严格规范了自己的P2P支付接口,部分支付通道被关闭。紧随其后的本月初,招商银行也传出将限制P2P接口的消息。公告里,"避免不必要的声誉风险"成为主要理由,而其背后,等待监管细则落地也是现实考虑。
新新贷CEO张扬说,规范肯定是第一位的。现在大家对于政策吃不准,未来细则出来以后会怎么样?其他银行来讲的话,我们目前也有过接触,可能在这个方面还没有一个比较明确的这样的行为的一个说法。
已经发布征求意见的《办法》要求网贷平台对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对客户资金和网贷机构自身资金实行分账管理,规定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还规定网贷具体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要求同一借款人在网贷机构上的单笔借款上限和借款余额上限应当与网贷机构风险管理能力相适应。这些规定都为普通投资者们竖起了资金安全保障的基本防火墙。这也意味着,在监管逐渐明朗之后,商业银行必然成为未来P2P资金链上的重要一环。众所周知的e租宝事件目前还没有最终定论,年底集中出现的众多风险事件、前面所讲到的所有新规、细则都有待即将到来的猴年陆续落地。
好贷创始人兼CEO李明顺表示,执行到位是最关键,有的时候不是说法律不够全面,而是说其实在大多数情况下有的时候执法不到位,就是“劣币驱逐良币”。所以这次监管细则出来之后,重在就是说去执行,而不是在于多么苛刻的一些法条。法律的出台和执行到位我觉得并重,可能才更好把这个市场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