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2日电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日发布通告称,在对面膜类化妆品的监督抽检中,发现11家企业生产的39批次面膜类产品存在非法添加禁用物质氯倍他索丙酸酯问题。相关企业已被立案查处。
通告指出,不合格产品涉及的生产企业包括:标称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艾璐诗化妆品厂生产的仙人掌精油补水保湿面膜、仟佰草松茸蜗牛修复淸敏 蚕丝面膜、银杏雪颜补水隐形面膜等17批次产品;标称朗曜日化(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的JKO金蔻4合1密集润白修复面膜、水晶蚕翼臻白面膜等9批次产品;标称广州市卓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洋甘菊+蜗牛液天丝面膜、翠草集木瓜美白靓肤面膜等3批次产品等。具体名单已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上公示。
据悉,氯倍他索丙酸酯属于糖皮质激素类物质,为化妆品禁用物质。长期使用含有糖皮质激素的化妆品可能导致面部皮肤产生黑斑、萎缩变薄等问题,还可能出现激素依赖性皮炎等后果。
通告称,涉事生产企业已被地方食药监管部门立案查处。食药监总局要求地方监管部门核实后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对已上市销售产品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对企业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厉查处,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食药监总局要求,经营上述不合格产品的商业企业立即停止销售,就地下架封存,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