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短存续期保险产品因其收益稳定、透明度高、销售误导少等特点聚集了颇高人气,一些中小型险企也因此获得大量现金流,收入倍增,实现“逆袭”。而日前,为防范资产负债错配和现金流不足风险,1年期以下中短存续期保险产品被保监会叫停。
3月18日,保监会官网发布《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加强对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的风险管理,并存续期限不满1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应立即停售,《通知》自3月21日(本周一)起实施。
防范“短钱长投” 保监会强化监管
《通知》 将“高现价产品”的提法修改为“中短存续期产品”。所谓 中短存续期产品是指前4个保单年度中任一保单年度末保单现金价值(账户价值)与累计生存保险金之和超过累计所缴保费,且预期该产品60%以上的保单存续时间不满5年的人身保险产品。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变额年金保险产品除外。
保监会在《通知》中要求,存续期限不满1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应立即停售,存续期限在1年以上且不满3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的销售规模在3年内按照总体限额的90%、70%、50%逐年缩减,3年后控制在总体限额的50%以内。
此外,《通知》将中短存续期产品的规模管控基准与投入资本和净资产挂钩,要求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保费收入应控制在公司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的2倍以内,切实防范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风险。
而对于超过规模限制的公司,保监会将采取严厉监管措施,包括立即停售中短存续期产品,并向保监会报告,停止开展新业务等。
对于目前中短存续期产品规模已经超过限额的保险公司,保监会给予了宽限时间,允许其在3个月内通过增资等方式,确保其中短存续期产品的保费规模重新满足限额要求。
保监会表示,中短存续期产品风险总体可控。但是个别公司在发展中短存续期产品时较为激进,存在潜在风险。一是资产负债不匹配的风险,在银保渠道或互联网渠道,个别中小公司投资于中长期资产博取高收益,而销售的中短存续期产品实际存续期限只有1或2年,存在“短钱长投”风险隐患。二是现金流不足风险。当资本市场不景气时,部分中短存续期产品收益可能低于同期定期存款或理财产品,对客户吸引力下降,一方面新单保费收入可能下降,另一方面存量业务退保可能上升,容易给公司带来现金流不足风险。
中小险企压力大:比缩量、增资更重要的是转型
据了解,中短存续期保险产品主要包括部分万能险、分红险,也有部分普通寿险。而这类产品一度成为一些中小险企实现“逆袭”的重要“武器”。
在银行利率下行,连“宝宝类”理财产品收益率都步步下滑之时,万能险等保险产品因其周期短、高收益等特性备受追捧。近两年,万能险等中短存续期产品助力生命人寿、华夏人寿、前海人寿等中小型险企规模迅速飙升。部分激进险企将万能险带来的大量资金流投入股市,成为一次次险企“举牌潮”的主角,一度引发市场对险企流动性风险的担忧。
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透露,2015年共有57家寿险公司销售中短存续期产品,销售规模为6500亿元左右,占整个保费收入的约27%,而有的公司这类产品占比甚至在90%以上。这显然不利于保险行业回归保险的保障功能,重归理性。
那么此次规范中短存续期产品发展,将如何影响保险行业生态?以此类业务为重要支撑的中小险企而言,是“福”还是“祸”?
多位分析人士指出,此次规范中短存续期产品对大型保险公司的影响十分有限。海通证券分析称,上市险企高现价规模占比均低于行业平均,并且考虑此类产品的新业务价值利润率极低,同时投资压力较大,2016年大型寿险公司均计划压缩高现价产品的绝对规模。
而业内普遍认为,中小险企或将面临巨大现金流压力,短期内,中小险企可通过限制中短存续期产品规模以合规,或通过增资达到资本要求,但长期来看,“转型”才是中小险企更需思考的问题。
平安人寿董事长兼CEO丁当表示,对于目前中短存续期产品销售规模过多的公司,《通知》提供的通过补充资本金及一定年限的过渡期方案,有利于此类产品销售过多的保险公司逐步优化产品结构,实现平稳健康过渡;长期来看,《通知》通过净资产及资本约束,允许此类产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发展,为社会提供更多的产品选择,控制风险的同时实现行业的平稳、健康、长期发展。
海通证券分析称,中小保险公司将面临巨大现金流压力,负债成本可能进一步提升。华泰证券表示,对于仍以短期险为主的中小保险公司而言,当务之急是积极调整发展方向,资产做大后借势逾沟,驱动负债促进负债结构优化调整,方能增厚价值以谋长远。
“对于中小保险公司,在过渡期内把这类产品的量压缩在限额内并不是问题的关键,问题的关键点集中在业务的转型上,即提高长期产品的销售能力”,分析人士说。(记者马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