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损过亿,三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加之最新的因拖欠客户2亿保证金及投顾费而被告上法庭……多伦股份更名匹凸匹后,企业经营并未“改头换面”。
今日,匹凸匹公告称,2016年3月31 日,公司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得了《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复印件,自然人黄永述将深圳柯塞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一)(下称“柯塞威”)、匹凸匹(被告二)、鲜言(被告三)列为被告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2014年12月31日,原告黄永述与与被告柯塞威签订了《投资咨询服务协议》,约定双方共同出资2亿元用于证券投资,其中原告以保证金的形式出资4000万元,柯塞威出资1.6亿元。该2亿元支付至柯塞威指定的账户,并由原告对相关投资提供专业咨询服务,且可以依据柯塞威的授权进行账户日常的交易操作,柯塞威有权查询每日交易账户的资产情况。
根据约定,原告承诺以柯塞威的出资额为准,按1.2%/月的固定收益率,按月支付给柯塞威固定收益。在柯塞威初始资产及原告对柯塞威承诺的资产收益实现后,柯塞威返还原告缴纳的剩余保证金,同时原告享有本协议所涉及资产账户下的全部剩余收益,作为其应享有的投资顾问费。
2015年6月18日,原告与柯塞威又签订两份补充协议,将原告的保证金数额增加至8000万元,同时将柯塞威1.2%/月的固定收益率下降为1.05%/月。之后,原告依约缴纳了保证金,并按照约定进行股票投资的交易操作。
孰料,2015年11月19日,柯塞威在没有事先通知原告的情况下,擅自将账户所投资的股票全部卖出,并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与原告进行结算。按照当日原告投资股票的交易价格计算,柯塞威应付原告投资顾问费及保证金为197967488元。
公告显示,经过查明,匹凸匹系柯塞威的发起人股东,持有柯塞威100%的股权。此后,匹凸匹将其持有的100%柯塞威股权全部转让给鲜言,目前鲜言是柯塞威的唯一股东。柯塞威的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实缴资本为1.15亿元。
原告认为,证监会已经发布相关政策停止配资方式投资证券,且柯塞威已经将账户所投资的股票全部卖出的情况下,原告与柯塞威之间签订的《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已经事实上无法继续履行,应当予以解除。而且,账户中的剩余资产足够支付被告柯塞威的投资及其固定收益,柯塞威应当及时向原告支付相应的保证金及投资顾问费。被告二、被告三分别作为柯塞威的发起人股东和现任股东,应当在未实缴注册资本的本息范围内对柯塞威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对此,匹凸匹方面表示,公司正在组织收集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应诉,力争把对公司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另外,由于柯塞威有足够的履行能力且鲜言承诺自柯塞威设立至转让期间的法律风险责任由其承担,因此该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及当期业绩造成影响。(严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