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了解到,该协会于12日下发通知,要求其互联网金融成员企业全面停止开展房地产众筹业务,并进行自查自纠和业务清理工作。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是深圳互联网金融的行业性组织,根据协会章程,其对成员单位有“采取自律惩戒措施,督促会员依法合规经营”的自律监管职能。
3月25日,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严禁互联网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事首付贷、众筹购房、过桥贷等金融杠杆配资业务。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自律功能,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等规范经营。”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在通知中表示,为充分发挥自律功能,要求互联网金融成员企业全面停止开展房地产众筹业务。企业自即日起,严禁新开展房地产众筹业务;正在募集的项目,立即停止募集并归还投资人资金;已经募集完毕的项目,立即下线并不得继续提供任何服务或收取任何费用。企业不得通过更改名称、修改资金用途、转为线下筹集等方式变相继续开展业务。
同时,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在通知中也对房地产众筹的概念予以解释。“通知所涉及的房地产众筹业务,是指所有与房地产相关的众筹业务,物业形态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房、商铺、厂房、公寓,众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众筹购房、众筹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