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克拉玛依4月20日消息(新疆台记者柴林)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该如何处置的问题引发热议。青岛两处土地使用期“撞限”小区尚未解决土地使用权的难题,但并不妨碍小区的出售和租住。其实,在新疆克拉玛依已经实施了相关的续费政策。
今年1月底,新疆克拉玛依市的园丁小区底层的某商铺是产权到期,该商铺所有人向克拉玛依市的国土资源局申请续期,而这一小区底层某商铺也成为克拉玛依市首批土地使用权到期的房屋。在去年下半年,克拉玛依市国土资源局就已经开展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情况的调查。经清查,克拉玛依市有二十多宗商业用地使用权限已经到期。据克拉玛依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的负责人介绍,到期和即将到期的土地使用权宗地都是属于商业用地。根据国家《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应该提交续期申请书,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除这个之外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支付相关的有偿使用费。”而土地出让金则是根据2015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克拉玛依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标准收取,按照不同的土地级别和用途土地定土地的基准价格,最高是1507元/平方米。
如果是住宅类用地该如何处理呢?克拉玛依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的负责人介绍,目前克拉玛依市最早一批出让的住宅类用地权限时间为1993年,距离国家规定的最高70年使用期还差47年,到期以后也会将实现自动续期。而对于续费的时候土地的具体价格,克拉玛依市国土资源局也已经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各个小区地价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