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庭如家等酒店“傍考”乱涨价被罚
长江商报消息 省物价局通报多起违规、捆绑收费典型案例——
□本报记者 黄聪 通讯员 沈嘉
趁公务员考试期间,酒店房费变为平时价格的一倍;车主高速公路上出事故,施救公司乘机收费高达2万多元……昨日,省物价局通报了多起违规、捆绑收费典型案例。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这些典型案例,促使企业和消费者增强诚实守信和维权意识,为湖北省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而努力。
1.汉庭、如家等酒店借公务员考试乱涨价
2016年湖北省公务员笔试参考考生有11.1万人,分散于23个考点进行考试,使考点周边的宾馆房价上涨。据统计,此类举报投诉共有23件。省、市、区三级价格部门组成5个检查组对反映较集中的近20家酒店进行了100多人次的突击检查。
市民举报
投诉中,有18起反映宾馆涨价问题,主要集中在考点周围的宾馆旅店。
有市民举报称,汉庭酒店(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平时的入住价格为200多元,然而考试期间价格为500多元;如家酒店(东湖高新区金融港店)平时的入住价格为200元,考试期间价格为370元;武汉旅安忆青年主题酒店平时的入住价格为50元,考试期间价格为400元; 7天连锁酒店(武汉光谷大道传媒学院店)平时的入住价格为155元,考试期间价格为355元。
不仅如此,收到的投诉中,反映与宾馆谈好价格预订房间后,宾馆又单方面提高价格。其中举报人在网站上预订酒店,后被酒店方告知临时涨价,要求退订。
有市民举报称,7天连锁酒店(武汉光谷大道店)在美团网上预订价格为每间客房137元,酒店方面通知考试期间的最低价格为400元;柒福商务酒店在美团网上的预订价格为127元,酒店方面通知考试期间的最低价格为400元。
处理结果
虽然宾馆酒店的客房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但必须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质量状况等因素,自主制定政府定价目录以外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上述酒店违反了经营者自主定价的基本原则,存在价格欺诈和不正当价格行为。
对消费者网上预定的房间擅自涨价的酒店,价格主管部门责令其严格按照网上公示的价格进行结算,对超出网上公示房价结算而多收的予以清退消费者。
2.监利婚姻登记所“诱导消费”被罚近6万
如今新人领取结婚证已实现免费,即便是一年多以前领证也只需9元,然而荆州市监利县民政局的这一收费却成了199元。
市民举报
今年3月14日,监利县居民爆料称,2月15日到该县民政局登记结婚时,结婚证被一位“便衣女士”强行拿走,在一个名为“薇薇新娘工作室”的地方,被要求缴纳“套餐费”。
处理结果
调查组发现,2014年11月,监利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所将新办公楼地下室约120平方米房屋,以年租金118万元租赁给个体经营者,成立婚姻服务中心,从事结婚颁证、证件照相、文本及证件复印、专业法律服务等婚姻登记系列服务(为合同约定)。
监利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所在为新人办理婚姻登记后,交由经营人员将新人领到个体婚姻服务中心举行宣誓颁证仪式,并自行对宣誓颁证过程进行拍照、摄像等。
宣誓颁证仪式结束后,个体婚姻服务中心人员用诱导性语言引导新人购买其提供的个性化服务。
相关部门表示,监利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所将婚姻登记的行政审批流程与婚姻服务中心的经营事项捆绑一起,涉嫌构成变相扩大范围收取费用的乱收费行为。
不仅如此,婚姻服务中心利用宣誓颁证仪式的特殊机会, 用诱导性语言引导新人购买其服务,其收费行为具有捆绑、诱导、欺诈色彩,构成欺诈性价格违法行为;没有标明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构成不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
调查结束后,监利县物价局对该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所、个体婚姻服务中心的价格违法行为分别给予2000元、55000元的罚款。此外,该县民政局党组已对有关人员进行了党纪、政纪处罚。
3.小车高速出事故拖车费高达2万
当前大多数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将清障施救工作外包给施救经营服务企业承担。这些施救企业属于垄断性的“独家生意”,导致他们肆意要价,消费者权益则难以保障,使得高速公路施救乱收费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市民举报
2015年1月14日,张先生称,其驾车在大广高速上发生事故,由黄冈市黄州博成高速公路救援中心进行施救,共收取施救费20100元。张先生认为施救公司收费极不合理:第一,施救时间为中午,却在清障施救作业费中加收30%的费用;第二,施救公司收取的所谓人工费就是货物搬运费,也加收了30%的费用;第三,被施救车辆为30吨的货车,要求收取7800元费用;第四,施救车辆并未空驶,却收取了400元放空费;第五,停车费应为15元/每天,但停车3天实际收取了100元。
处理结果
对于张先生所反映的问题,黄冈市物价局检查分局根据湖北省高速清障施救相关收费文件,对张先生反映的问题逐一调查核实,发现该施救公司不同程度地存在张先生所反映的问题,造成车主不合理负担4800元。黄冈市物价局检查分局责令该施救公司退款4800元,并对乱收费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市民举报
2015年2月16日,李先生驾车在京港澳高速公路的咸宁段发生故障,需要更换轮胎。李先生拨打高速公路施救公司电话,后经施救公司与咸宁市京诚汽车修理厂联系前来更换轮胎。李先生先后被这两家公司分别收取施救费200元和更换轮胎费1200元。李先生认为收费过高,不合理。
处理结果
咸宁市物价局价检分局对李先生的举报进行了调查核实,发现修理厂更换轮胎存在乱收费行为。咸宁市物价局价检分局责令该修理厂退还李先生修理费800元,并对乱收费问题限期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