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撰稿人| 柳鸿生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陈惟杉
(本文刊发于《中国经济周刊》2016年第25期)
金融监管改革进入倒计时
2015年11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就《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起草的有关情况,向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作说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加快建立符合现代金融特点、统筹协调监管、有力有效的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坚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外界认为,这是中国高层首次明确表态,建立“统筹协调监管”的金融监管框架。
在2016年3月对外公布的“十三五”规划纲要有关改革金融监管框架的论述中,明确提出应“加强统筹协调”。
6月20日,李克强总理考察央行、建行,并主持召开金融系统座谈会,李克强总理提出,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改革和完善金融监管体制,有关部门要恪尽职守、守土有责。有分析人士认为,这次金融座谈会之后,金融监管方案或将浮出。而外界一直热议的今年将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其进程似乎也在加快。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金融混业业态加速形成,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游离于现有监管体系之外,局部风险频发。特别是2015年6月底,股市发生异常波动,更暴露出了单个监管机构和分业统计监测体系无法准确识别风险来源的问题。
外界普遍认为,“一行三会”(央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的分业监管体制已不再适应现有市场。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前述说明中指出,“近来频繁显露的局部风险特别是近期资本市场的剧烈波动说明,现行监管框架存在着不适应我国金融业发展的体制性矛盾,也再次提醒我们必须通过改革保障金融安全,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
“统筹协调监管”作为金融监管改革的方向,已成为从官方到业界,再到学界的共识。而对于“统筹协调监管”的框架应如何建立,各方尚存争议。
6月18日,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在一个论坛上表示,关于金融监管坊间传说有多个方案,尽管目前还没有最终确定是哪个方案,但现有的监管体系不能继续下去。
6月14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张承惠表示,未来较为理想的金融监管框架是“一委、一行、一会、一局”,即在金融稳定委员会领导下的央行、金融监管委员会、中小投资者和金融消费者保护局。
此外,各界还提出了多个改革思路和方案:将现有的“一行三会”合并为“超级监管者”,在央行下设立三个分局,吸收现有的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的方案;“一行两会”,即将央行和银监会合并,证监会和保监会保留的方案;“一行一会”方案(三会合并)。“一行三会”功能重组方案和“顶层协调”方案也曾得到关注和讨论,还有提出“央行+行为监管局”和“央行+审慎监管局+行为监管局”的思路。
其实,对于金融监管的“拆”与“合”在过往的改革过程中已多次出现,既涉及央行管理体制的变革,也涉及监管职能的重新划分。
我国自1983年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责起,金融监管体制由人民银行一家统管金融业逐渐过渡到目前的“一行三会”体制。其中,评议较多的是1998年人民银行跨省设置分行体制改革和2003年成立银监会改革,两者都是借鉴国际经验基础上制定,也都是实施后在实践中遇到方方面面问题。除了外界热议的“一行三会”的合并,2016年4月28日,中共中国人民银行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提到,“结合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推动恢复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分省管理体制”。
为更好总结历史经验,本文笔者从介绍改革主要内容入手,尝试分析为什么改革,是否达到预期目的,主要问题和症结是什么,以期对当前改革有所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