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语万科之争:好企业是全社会的财富
■董少鹏
沸沸扬扬的万科股权之争,本质上是一家优秀公司的前途之争。这家优秀公司能否长期良性运行,未来能否涌现出更多的优秀公司,取决于三点:一是公平的竞争环境,二是完善的公司治理,三是理性的舆论气质。所以,万科命运的轨迹,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国家和社会治理的一个投影,而不单单是一家企业的兴衰变化。
万科是混合所有制的一个样板,它的原第一大股东是国有企业华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在14%上下,其他股东的所有制各异,但单独持股比例相对较小,股权相对分散。2015年,宝能系企业——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及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不断以巨资增持万科股权,至年末,成功夺得第一大股东地位,华润退居第二大股东。万科管理层(这些人员都参加了万科事业合伙人计划,载体为深圳盈安财务顾问企业)随后采取了反制措施:一是于2015年12月18日宣布停牌;二是于2016年3月13日以董事会名义发布公告,宣布万科与深圳市地铁集团签署合作备忘录,将购买其旗下资产。
在宝能系大举购买万科股权的长达数月内,华润身为第一大股东,除有一次微小增持外,人们只能看到万科管理层的应对和反抗。在万科发布拟与深圳地铁合作的公告后,华润集团立即表态,此事没有经过董事会讨论,是万科管理层做的决定。华润过往的“万科公司战略支持者”、“万科价值观和发展理念同行者”的形象发生根本动摇,至少从表面看,应对股权之争只能靠管理层自己了。
6月17日,万科董事会审议与深圳地铁的资产重组预案,因宝能、华润一致反对,没有获得通过。6月23日深夜,宝能在先、华润紧跟,声明不支持万科董事会提出的重组预案,并表示关注万科的内部人控制问题。至此,宝能与华润的一致行动人色彩愈加浓厚。对此,监管者已经出手——深交所已于6月27日发函,要求华润、宝能说明情况。双方均否认为一致行动人。
按照目前由万科管理层提出的重组预案,通过向深圳地铁集团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吸收其旗下前海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全部资产,万科股东结构将发生如下变化:深圳地铁持有万科股份20.65%,宝能系持股19.7%,华润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12.1%。
从万科管理层来说,既然华润已改变“初心”,宝能系只是“短期资金长期使用”的财务投资大股东,并且,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并不能阻止华润、宝能的下一步行动,那么,找到与公司发展战略一致的深圳市地铁集团,并达成入主协议,从而使万科可以继续良性运行,是一个完全合理的选择。
有人质疑万科管理层通过“事业合伙人计划”不断增持股票,未来会成为真正的大股东,并指这是谋取私利。笔者认为,任何人、任何机构,只要其资金、运作方式合理合法,并且其行为有利于公司长期良性运行,都不应过多地受到指责。现在被称为“万科内部人”的管理层人员,基本上都是万科的创始人、建设者、经营者,他们持之以恒地投身于万科的发展,未来成为真正的大股东,也没有什么不可以。
万科股权之争说明,除了公司内部治理存在缺失之外,企业的外部竞争环境、舆论生态的气质,都存在不利于优秀企业发展的问题。固然,各路资本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都可以介入一家上市公司,对其改造和调整,媒体和评论者只要符合法律规定,都可以评判这一事件;但是,一家优秀的企业,一个与企业发展有着血肉相容关系的优秀经营团队,不只是属于资本的,而是属于全社会的,属于人民的。因此,在当前情况下,各级政府应当有所作为,对事态发展予以高度关注,引导和推动各方朝有利于企业良性运行的方向走。
万科作为深圳的标杆企业之一,每年的税收贡献为323亿元,仅次于华为的337亿元。深圳市政府有责任、有义务,依法督导重组事宜。深圳市地铁集团作为地方国有企业,支持万科长远良性发展,应当给予肯定。华润作为央企,应当从国家和社会全局出发,维护万科长远发展利益。华润持股比例不是很大,但再少的国有股也是“金子”,是金子就该发光,发挥支持优秀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有关监管部门,应当从严控金融风险的角度出发,对控股权争夺中的资金来源、长短期限进行核查,确保各方依规合法办事,支持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