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朱开云)昨晚,万科发布公告称,公司不存在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泄露中国恒大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万科表示,2016年7月至8月4日(含当日),公司并未收到股东查阅公司股东名册的申请。自8月5日起,陆续有部分投资者致电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咨询查阅公司股东名册事宜,截至目前,公司并未收到股东正式提出的查询公司股东名册的申请。
万科称,公司向相关方进行了函询。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回复中表示,“本公司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或发言人从未接受过任何媒体采访,也从未授权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向市场发布过‘否认公司或许家印以个人名义购买万科股份’的言论或消息。本公司不清楚该等信息的来源。”
另外,按照《关注函》的要求,万科公司向相关方进行了函询。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回复中表示,“经本公司自查,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列示的前十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之间不存在协议、其他安排等形式共同扩大所能够支配万科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事实,亦不构成一致行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