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表示,债转股对推进国企混改具有正面效应
编者按:今年3月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多次表态,“可通过市场化债转股的方式来逐步降低企业的杠杆率”,债转股一度成为热词并引发资本市场关注。经过长时间的谈判本轮债转股第一案或将成立,这意味着,新一轮的债转股正式破冰拉开帷幕。本报今日起刊发系列报道,以飨读者。
■本报见习记者 杜雨萌
近日,市场对于债转股方案的预期不断升温。据媒体报道称,经过近两年时间的谈判,负债近千亿元的中钢集团债转股方案基本落地,目前有关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很快将有实质性进展。
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黄志龙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钢集团债转股方案,符合监管部门关于市场化、法制化的债权人、债务人协商谈判达成一致意见的方式。尽管债转股一度受到投资者质疑,但监管部门在市场化、法制化程序的基础上对优质龙头企业推进债转股的方向已经明确。同时,债转股对推进国企混改具有正面效应。
中钢集团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旗下拥有所属二级单位65家,其中包括两家上市公司中钢国际和中钢天源。在钢铁矿业鼎盛时期,中钢集团资产总值高达到1600多亿元。然而,伴随2014年钢价、矿价大幅下跌,钢铁行业产能过剩等因素影响,中钢集团2014年9月开始出现债务违约。
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2月底,中钢集团及所属72家子公司的债务总额逾1000多亿元,其中金融机构债务近750亿元,牵涉境内外80多家银行,还有一些信托、金融租赁公司。此后,在银监会、国资委等部门协调下,由中国银行牵头成立了债委会,与中钢集团方面共同协商制定债务重组方案。
有媒体报道称,按照德勤审计的结果,中钢集团债转股方案中的留债和转股规模各占一半,同时落地的还有本轮债转股的指导意见。最新方案取消了债转股试点规模,强调“一企一策、一事一议”。适用债转股的债权以银行贷款为主,债券等是否纳入由参与方自主协商而定。
“如果按照留债和转股部分各占一半的规模来看,这份方案的目的是为了拓宽企业潜在发展空间,优化企业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经济学家宋清辉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总体而言,实施债转股对于中钢集团的利好较为明显,不但有利于让银行参与到中钢集团的改革中来,并用市场化之手推动其产业结构调整;而且还有望助其脱困,减轻财务压力,避免破产风险。
宋清辉认为,若中钢债务重组方案得以顺利通过,无疑会成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首个经典案例,中钢债务重组方案或许也能为其他国企的债务重组提供一份全新的改革样本。对整个行业而言,债转股是在用市场化的力量推动产业结构重组,这对国有企业和银行都属于重大利好,部分国有企业的业绩也有望直接受益于此,此外,还可为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和业务创新带来新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