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个重点项目或涉投资1.6万亿元
发改委还将研究出台更有针对性、更有力的政策措施,支持和推动东北地区通过改革开放重振雄风
《证券日报》记者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8月22日印发了推进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三年滚动实施方案,提出了拟于2016年-2018年开工建设的对东北振兴有全局性重要影响的,能够有效补短板和培育新动能的重大项目,共127项(其中2016年62项,2017年33项,2018年32项),主要涉及交通(含铁路、高速公路、机场、轨道交通)、能源、水利、工业、农业、城乡建设等多个领域。发改委称,将研究出台更有针对性、更有力的政策措施,支持和推动东北地区通过改革开放重振雄风。
同时,实施方案还重点围绕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结构调整、着力鼓励创新创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四大核心任务,分年度明确了137项重点工作,其中2016年85项,2017年36项,2018年16项。
上述重点工作主要是对中发〔2016〕7号和国发〔2014〕28号文件的进一步深化、实化、细化和具体化。比如在着力完善体制机制方面,明确了加快完善政府管理体制、深化国企改革,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领域工作任务,包括制定和组织实施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革方案,在东北地区改组组建一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运营公司,在部分转制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和分工激励工作等。在着力推进结构调整方面,明确了在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加快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工作任务,包括推动在东北地区开展“中国制造2025”城市试点示范工作,组织实施一批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示范项目,组织实施东北地区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三年行动,建设若干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和示范园区等。在着力鼓励创新创业方面,明确了吸引留住人才、完善区域创新环境等领域的工作任务,包括组织实施东北振兴重大创新工程,制定实施沈阳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总体方案,推进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明确了在鼓励就业创业、加快重大民生工程建设等领域的具体工作任务,包括全面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和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继续大力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加大对资源枯竭城市财力性转移支付支持力度等。
虽然此次公布的实施方案没有提及项目所涉及的金额,不过,5月10日,发展改革委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司司长周建平在“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新闻发布会上曾介绍,近三年的滚动计划中初步计划有130多个项目,涉及1.6万亿元的投资。
8月上旬,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在辽宁和吉林调研时,首先强调的也是投资。 徐绍史称,下一步着力稳投资、稳工业,通过做大增量补短板、调结构,培育新动能,拉动经济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赵辰昕在上周举行的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发布会上也介绍说,今年上半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东北三省积极应对,出现了一些向好的势头和积极变化。上半年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速分别是5.7%、6.7%和-1%,较一季度均有所回升,不同区域之间行业之间分化确实比较明显。从省份看,上半年吉林经济增速达到6.7%,这个数字已经和全国的增速持平,黑龙江增速5.7%,运行基本平稳,同期辽宁增速是-1%,面临下行压力仍然较大。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承担好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实施方案》的实施。同时,结合东北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加强政策预研储备,研究出台更有针对性、更有力的政策措施,支持和推动东北地区通过改革开放重振雄风。(记者 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