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包兴安
预算公开是建立和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的重要抓手和推动力。近年来,财政部在推动建立预算公开制度体系,预算公开迈出实质性步伐。
“按照预算法规定,财政部公开了2016年中央政府预算,包括预算报告、21张报表和有关文字说明。与2009年首次向社会公开的中央政府预算相比,公开内容更加全面、透明。” 昨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一是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健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体系,做实“家底”。二是将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部上报全国人大审议并向社会公开,亮出政府全部“家底”,公开不留余地。
上述负责人说,在公开预算收入总额的同时,公开中央预算收入构成,其中,税收收入分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公开,非税收收入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等项目公开,政府性基金收入按基金项目逐项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国有企业上缴利润分行业公开,讲清楚政府的收入是怎么来的。此外,公开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专项债务余额情况。
值得关注的是,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中央本级支出在原来公开到功能分类约21类、41个款的基础上,细化公开到22类、约140个款、680个项。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全部公开到项目,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7项,专项转移支付87项、税收返还4项,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汇总及分项情况全部细化到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按项目细化到功能分类50多个项。
负责人介绍,2016年共有102个部门依照预算法规定的时间、内容等公开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此外,公开了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用、预算绩效等情况。财政部汇总公开了中央本级“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与2010年中央部门首次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相比,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公开部门的数量由75家增加到102家。二是公开范围扩大,由一般预算拓展到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单独公开部门收支预算拓展到公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用、预算绩效等情况,公开“三公”经费预算。三是内容细化,部门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三公”经费支出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内容更加透明。四是图文并茂,更加注重解读和说明,更多促进公众理解和支持。五是社会反响总体正面、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