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敖晓波)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但不走寻常路的慧球科技偏要与监管层对抗到底,也因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上交所在上周五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因慧球科技未能在限定期限内完成股改,本周二起对公司实施ST。
8月26日,上交所发出监管通报,就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公司在9月9日前限期整改,如未完成整改,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处理(ST处理)。之后,上交所通过电话、函件等方式先后多次督促公司切实整改,仍不见成效。
截至9月9日17点,公司仍然没有提交整改报告,没有在限期内完成其本应主动落实的整改要求。其中包括,目前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状况仍然未能核实、重要公告提前对外泄露的责任依旧没有查明、信息披露联系渠道还是不能畅通,以及公司董事会至今未就公司信息披露混乱状态提出有效整改措施。
鉴于此,上交所决定自9月13日(周二)起对公司股票实施ST处理,公司股票简称将由“慧球科技”变更为“ST慧球”,并转入风险警示板继续交易。其交易方式也将有所变化:一是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为5%;二是投资者应当采用限价委托方式参与交易;三是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
■监管态度
上交所:撤销ST须满足两项条件
因信息披露不达标而强遭交易所“戴帽”的事件在资本市场并不多见。据了解,上交所曾先后发送了8份监管工作函和问询函、提出明确的信息披露监管要求后,但慧球科技均视而不见。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慧球科技不做任何回应和改正的态度,已经严重背离勤勉尽责的基本要求,受到市场和投资者普遍批评。这些情况表明,公司的信息披露问题仍然十分严重,给投资者决策带来很大风险。对公司股票实施ST处理,是交易机制的安排,主要是向投资者警示公司目前面临的特定风险情形,提醒投资者在股票交易时加以注意。
上交所强调,公司在股票被ST处理后,仍应当尽快整改。如果要撤销ST处理,公司要满足两项条件:首先,公司应当全面完成交易所明确的各项整改要求,恢复公司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正常状态;其次,公司整改完成后,还应当至少规范运作6个月以上,充分表明投资者能够对公司前景形成稳定预期、投资者权益已经得到合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