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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商行存6家高风险机构 监管层要求强化风险处置

中新社南昌9月23日电 (记者 陈康亮)中国银监会副主席曹宇23日在出席2016年城市商业银行年会时表示,目前城商行共有6家高风险机构,既有历史形成的,也有新风险所致。城商行应强化高风险机构处置工作。

“与2011年的27家相比,高风险机构数量明显减少。目前6家高风险机构资产风险大、资本实力弱、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不规范,需要联动政府、股东等各方力量,一行一策,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推动解决。”曹宇说。

曹宇给出的“药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保”,保储户利益。要加大高风险机构的流动性等风险监测力度,积极运用存款保险等制度,严守风险底线,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增”,增资扩股。重点要协调地方政府和主要股东,解决资本补充问题,增强自身抗风险能力。

三是“推”,推动重组处置。目前,从政策面上,城商行还是不允许跨区域发展的,但参与化解高风险机构的除外。“各地银监局要利用现有政策,推动地方政府解放思想,做好增资扩股和新的战略投资者引进工作,通过开展股权合作,化解银行风险。同时,探索适合本地的重组方式,不求所有,但求所在,实现地方金融的长治久安。”曹宇说。

城商行是中国银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五年来,城商行一直保持快速发展态势。来自官方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末,全国133家城商行资产规模达25.2万亿元人民币,较五年前增长近1.9倍,年均增速近40%;资产总额在商业银行中占比15.4%,较五年前提高4.6个百分点,年均增速近8.5%。

除了上述高风险城商行之外,对于大多数城商行而言,曹宇指出,信用风险是主要风险。从账面数据看,城商行不良贷款比例还不算高,但从动态趋势看,资产质量下降的压力相当大。

针对当前的信用风险,曹宇认为,要从两个方面采取措施。一是支持多种方式化解不良。通过信贷资产流转、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核销、市场化债转股、债务重组等措施消化存量,采取贷款重组、重签合同、收回再贷等方式减少增量,通过信贷资产流转平台批量转让不良贷款,利用市场化手段处置不良资产。

二是支持加快补充资本。截至2016年6月末,城商行的平均资本充足率为12.29%,低于商业银行平均水平0.85个百分点。曹宇指出,资本补充是增强风险抵御能力的重要手段,通过多渠道补充资本,可以增强城商行发展后劲,提振市场信心。要支持城商行引进合格股东进行增资扩股,支持发行新型资本工具和二级资本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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