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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大病保险应回归“保大病”定位

10月19日,国新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创新发展有关情况。保监会副主席黄洪表示,大病保险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并保持平稳有序运行,但也面临定位需要回归的问题,建议在国家层面制定大病保险的病种目录。

发布会上公布的数据显示,近年来,保监会协调政府部门,推动大病保险全面实施,目前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并保持平稳有序运行。截至9月底,保险业在全国31个省(区、市)承办大病保险业务,覆盖9.2亿人,占大病保险总覆盖人口的87.6%。

黄洪介绍,今年1月至9月,大病保险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的基础上提升了13.85%,个案最高赔付达111.6万元。同时,在开展大病保险的同时,保险公司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管控,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医疗费用快速上涨的趋势。此外,改善群众大病就医体验,助力医保制度整合完善。在大病保险的成功示范下,各地陆续出现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社会救助”等做法,青海、安徽等省试点将基本医保交由保险公司经办。

不过,在保持大病保险制度健康持续运行方面,黄洪认为,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其中之一是大病保险的定位问题。“现在多数地方都是对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把它等同于大病报销。这其实是一种普惠型的设计,会推高医疗费用,对高额医疗费用形成负面的激励。”

黄洪表示,“小病大养”、“挂床”等现象占用了大量的医疗资源,而且还产生了比较高的医疗费用。“这个问题怎么来解决?我个人认为,应该还是要回归到大病保险的定位上来。”黄洪说,可以在国家层面制定大病保险的病种目录。在国家大病保险病种目录的前提下,各省市自治区可以在这个目录的基础上增加或者减少,确保参保人的大病能够得到有效的治疗。记者 李唐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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