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中新社记者 张斌 摄
中新社北京1月13日电 (记者 魏晞)中国央行13日宣布实施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要求自今年4月17日起,支付机构应将客户备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指定机构专用存款账户,且账户资金暂不计付利息。
截至2016年第三季度,中国267家支付机构吸收客户备付金合计超过4600亿元人民币。
这笔巨额资金究竟怎么了?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所长助理杨涛表示,近年来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的快速发展,备付金起到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但在此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信息不透明、资金挪用、功能模糊的问题,加上令人瞠目的规模膨胀,使备付金已成为监管者、支付机构、公众所共同面临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
央行支付结算司有关负责人也指出,客户备付金的规模巨大、存放分散,存在一系列风险隐患,特别是存在被支付机构挪用的风险。同时,许多支付机构通过扩大客户备付金规模赚取利息收入,偏离了提供支付服务的主业,一定程度上造成支付服务市场的无序和混乱,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那么,央行实施新规意义何在?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表示,建立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最重要的作用是保护非银行支付业务的消费者权益,即消费者待付货币资金的安全。
杨涛也指出,备付金集中存管,一方面可更有效地驱逐市场“劣币”,另一方面可更好地促使“良币”高质量、更合规、更放心地创新与发展。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支付清算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鹞认为,央行出台的集中存管制度,既是出于保护第三方支付机构客户资金安全的需要,也是基于金融监管的基本原则,将支付机构基于客户备付金开展的各类“创新”纳入更加审慎的监管范畴。
新规实施,动了谁的奶酪?
这从官方一组统计数据中可见端倪:截至去年三季度末,支付机构备付金利息收入在总收入中占比为9.52%。其中,网络支付机构备付金利息收入占比11.26%,而预付卡发行与受理机构备付金利息收入占比更高达22.24%。
支付机构将备付金存在银行,不需要支付利息给客户,但却可以收取来自银行的利息,这让“躺着吃利差”成为最简单的盈利方式。一些支付机构还挪用备付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甚至进行高风险的投资。
对此,央行支付结算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在通知下发前,已经和市场机构、支付机构都进行了充分沟通,取得了广泛认同,“核心点就是保证资金安全,防止被挪用,保护消费者权益”。
支付宝公关总监朱健13日对此回应说,这次办法的出台是企业和监管部门透明互信,研究倾听,共同探索完善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向前向好的积极过程,这一定是未来发展的坚实基础。支付宝坚决拥护本次央行的新规定,这一政策的出台,有利于行业长期、健康、可持续的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