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孙 华
“应健全上市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现场检查制度,督促保荐机构对在审上市公司的再融资项目进行复核。”近日,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彭玉镏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上周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上市公司再融资等行为将得到进一步规范。证监会将严格再融资审核标准和条件,采取措施限制上市公司频繁融资或单次融资金额过大,抑制上市公司过度融资行为。
据WIND数据统计,2016年A股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和配股合计融资约1.74万亿元。由此可以看出,再融资的规模不容小觑。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产能过剩及经济增速下行的大背景下,许多上市公司单方面依赖再融资的便利,大肆盲目增发,部分公司的目的并非扩大再生产或加大研发投入,而是“脱实向虚”,拿股东的钱去并购,甚至炒股,或委托第三方理财,最终却由投资者买单,这种增发乱象直接伤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必须进行整治。
国开证券首席策略研究员孙征认为,再融资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如果企业再融资后能提升上市公司价值,提高盈利能力,那么,这样的再融资对市场是有正面作用的,值得提倡。但应防止上市公司把再融资作为套利的工具,进行利益输送。
“监管层可将上市公司的成长性及盈利能力的稳定性作为增发审核的重要依据,限制上市公司滥增发、滥融资,鼓励资金流向优质企业。”董登新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