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化解金融不良资产成为热点。近日,致公党中央的相关提案建议由国家牵头成立大型长期金融不良资产专项基金,由资产管理公司和银行共同担任专项基金的普通合伙人“GP”,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具体基金日常管理事务和对基金资产池内不良资产的处置、整合、运作进行总体控制。同时基金也可在资本市场公开募集资金认购LP份额,引入民间资本开展市场化的不良资产处置运作。
致公党报送的《关于建立金融不良资产专项基金提升金融供给侧效率的提案》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体系、金融市场的开放以及商业银行准入的放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和人民币国际化加剧了利率市场的波动,国有商业银行和地区性金融机构以及中小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显著上升。2012年开始,我国银行业不良贷款率与不良贷款余额结束双降的走势开始逐年上升,进入了新一轮不良资产周期。
提案认为,不良资产过度积累可能引发金融危机。提案建议,由国家牵头成立大型长期金融不良资产专项基金,由资产管理公司和银行共同担任专项基金的普通合伙人“GP”,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具体基金日常管理事务和对基金资产池内不良资产的处置、整合、运作进行总体控制。专项基金可以根据基金池内资产的不同类别、特点、地域等因素再下设子基金分别进行管理。子基金的管理工作可以进一步通过“三公”方式,市场化外聘服务商负责,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制度制定、过程把控以及处置决策等工作。
同时,同级财政、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按一定比例出资认购不良资产专项基金的GP份额,为基金提供核心资本。同时基金亦可在资本市场公开募集资金认购LP份额,引入民间资本开展市场化的不良资产处置运作,如专长于特定地区、特定产业和领域的不良资产处置专业基金、善于把握和长期投资周期性产业的产业基金、偏好于特定特征不良资产的某些实业集团及其附属产业投资机构以及不良资产处置服务机构。资金缺口部分,可以政策性安排央行再贷款,或者用基金担保发行债券,由商业银行购买债权的方式解决。
另外,提案认为,在“大数据”、“互联网+”的背景下,应充分利用互联网的特性,打破不良资产处置的地域限制,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创造便捷、精准、智能的服务,规范不良资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