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宝琛
日前,证监会举办《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培训会议,解读并部署加快《办法》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证监会主席助理黄炜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说,《办法》从7月1日起就要正式实施,下半年适当的时候要组织开展适当性专项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适时开展专门的稽查行动。经营机构要有守法合规意识,希望不要成为适当性执法中的“首批”或“首例”违法违规典型。
会议要求证监系统和经营机构进一步统一思想,加深《办法》对于夯实市场运行的微观基础、防范市场风险重要意义的认识,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办法》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办法》作为我国市场首部专门规范证券期货市场适当性管理的部门规章,完善了适当性管理的制度体系,统一了适当性管理的基本标准,突出强调了经营机构所要承担的投资者分类、产品或服务分级、适当性匹配的义务和责任。落实好《办法》的规定,对于投资者权益保护和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将产生积极和深远的影响。
会议强调,做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必须抓住三个关键。一是要全面落实工作责任。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市场自律组织,特别是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都负有《办法》规定的义务,负有相应的工作责任。相关工作机构和经营主体必须切实负起责任、担当有为,把《办法》赋予的工作职责落实好、履行好。二是要牢牢把握工作重点。要突出抓好对现行规则制度的梳理和修改工作,确保规则协调;要抓紧制定自律性质的产品风险等级名录等规则的准备,有效指导经营机构开展适当性管理;要抓紧制定经营机构内部的适当性管理实施制度,建设相应的技术支持系统,并强化风控、监督等工作管理机制。三是加强督促落实。证监会各业务部门、派出机构及各市场自律组织要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办法》实施准备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会内相关部门、派出机构、自律组织等系统单位要专门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办法》实施日常监管工作机制和安排,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或抽查,对《办法》执行中出现的违法问题绝不手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用严格的执法督促和保障《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落实好、执行好。
去年12月12日,证监会正式发布《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这是中国资本市场首部专门规范适当性管理的行政规章,是统领市场适当性管理制度的“母法”性质的文件。
黄炜表示,近几年来,我国资本市场一直在探索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陆续在创业板、股转系统、基金、金融期货等多个市场和产品领域建立起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市场有了关于适当性管理的基础性法律规范,可以说,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体系基本确立。
“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打通了整个证券法律制度的各个环节,并将其有机地连接在一起,具有基础性地位、发挥着中枢性作用、是一种底线式要求,从而促进形成投资者保护各项制度的整体合力。”黄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