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3月17日电 (缪璐)为加强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证券交易所在1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的主要内容包括四方面:一是全面落实各市场参与主体的风险管理责任,强调债券发行人及受托管理人的核心作用;二是注重信用风险的事前事中防范化解;三是就不同风险分类的债券做出差异化的风险管理安排;四是建立债券信用风险管理报告制度。
据上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上交所于2017年1月25日就《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上交所收到来自债券发行人、受托管理人、投资者等多方的反馈意见。反馈意见总体肯定了《指引》对强化债券市场信用风险管理等的积极作用,并重点围绕完善债券风险监测及分类标准等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
上交所随后有针对性地对《指引》进行了修改完善,包括进一步完善风险分类标准,允许受托管理人结合发行人的业务模式、行业特点等实际情况进行风险监测和分类,以及更准确界定承销机构的责任承担等。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引》的发布实施将有利于落实市场参与各方债券信用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提高各方主动管理债券信用风险的意识,建立持续性、常态化的债券信用风险管理机制和体系,实现债券信用风险控制重心前移,推进市场化、法治化的违约风险化解处置机制,强化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力度,为建立高标准的债券市场进一步打下坚实基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