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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融资新规满月调查 50多家公司终止相关方案

□本报记者 徐金忠 黄淑慧

“紧张对照(新规),认真学习、领会,与券商投行密切联系请教,然后看其他公司怎么做,看看怎样的再融资方案适合我们公司,这是再融资新规出台后我主要的工作状态。”上海一家上市公司董秘在电话中略显疲倦,对于自己公司而言,再融资需求是现实存在的。

新规之下,同样在上海,某券商投行团队负责人开始发掘新的竞争优势,“定增‘一招鲜’吃遍天的日子已经过去,现在得开阔视野拓展新业务。”他说。

上市公司再融资新规实施逾月,上市公司再融资快速换挡。统计数据显示,2月17日新规出台以来截至3月22日,已有50多家上市公司终止再融资方案,40多家上市公司对再融资方案进行调整,多家创业板公司市价发行主动“加锁”(增加锁定期),此前鲜有上市公司问津的配股发行近期频频出现。此外,上市公司在可转债方面表现出极大兴趣,光大银行、骆驼股份等可转债获批发行。

投行机构随之迎来业务重大调整——部分定增团队人马转做可转债业务。由于再融资新规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并购重组方面留有“空间”,围绕上市公司并购的综合融资服务是投行业务新方向。

再融资方案快速“切换”

自2月17日证监会发布再融资新规以来,上市公司再融资换挡速度之快超出很多人预期。

首先,新老划断下,上市公司定增再融资项目快速调整乃至“弃用”。财汇大数据终端显示,截至3月22日,再融资新规落地以来,两市共有50多家上市公司终止再融资方案,40多家上市公司对再融资方案进行调整。

具体来看,3月21日,宁波建工公告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此前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科华恒盛等合计持有的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27.20%的股权,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孙茂金持有的深圳市融美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并向配套融资认购方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表示,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系“近期证券市场环境、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等发生了较大变化”所致。而云铝股份终止非公开发行的原因则表述得更为清楚:公司按照新规逐项自查,因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不符合“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的要求,因而终止定增。

对于继续推行的再融资项目,按照新规调整修改的案例层出不穷。按照新规,多家公司将定增定价基准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缩减拟发行股份数量以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20%等。深中华A的修订方案,将定价基准日从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将发行数量从不超过1.263亿股缩减至不超过1.103亿股,拟发行数量调整至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0%。

其次,多样化再融资工具在市场上活跃起来,首选的是发行可转债。3月9日,光大银行、骆驼股份公告,发行可转债的申请获得证监会核准。5天之后即3月14日晚,光大转债公布发行公告,表示已完成发行;骆驼转债也于3月21日晚间公布了发行公告。光大转债是继去年8月底洪涛转债之后第一只上市的大盘转债。此外,东方财富、江阴银行、嘉奥环保和大洋电机也推出可转债发行预案。债转市场由存量市场向增量市场转变。

因为发行条件严格、发行难度大、难以进行股权结构调整等限制,配股近年来少有上市公司问津。但近期有上市公司改道配股融资:国轩高科公告,终止于2016年11月公布的定增预案,转而以向原股东配股方式募集36亿元,建设内容不变;星辉娱乐于3月16日晚间发布《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计划以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

另外,优先股发行受到银行类上市公司追捧。贵阳银行3月7日宣布,拟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优先股,融资规模不超过50亿元。

瞄准并购重组融资需求

上市公司定增发生变化,无疑给近年来一些靠定增吃饭的投行带来巨大变化。一位券商投行部门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再融资新规对投行潜在项目的影响较大,再融资投行业务收入会明显减少。

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以来,64家券商合计承销685个增发项目,承销增发规模达到15132.85亿元,合计获得承销费用100.16亿元。其中,中信证券承销增发项目收入最多,达到9.42亿元;广发证券、海通证券、中信建投的增发承销费用均超过5亿元。从承销数量看,中信建投承销增发项目的数量最多,去年以来合计达到47家。中信证券、广发证券、华泰证券、国信证券、国泰君安、海通证券承销增发项目的数量都在30个以上。

目前,投行开始调整业务结构。据上海一家投行定增业务负责人介绍,公司最近正在抽调人员。“定增业务部门人员相应减少,留下的人从事的业务方向进行调整,在市价发行、比例限制等情况下,定增项目进入优选阶段,业务人员的对接对象等全面调整,一些上市公司的定增业务基本放弃。”抽调走的人员主要向可转债业务靠拢,而围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需求等的“全方位再融资服务”将成为公司核心业务。

“政策调整不是最近才有的。自2015年市场非理性下跌以来,各方面政策就一直在调整之中,只不过有时是窗口指导。当前,再融资政策调整的主攻方向是明确的,即限制频繁融资、过度融资,清除市场不正当套利空间和套利者。但是,鼓励上市公司利用股权市场、债券市场再融资的大方向并没有变,可转债、定增、配股、公开增发等再融资工具并没有被废止,未来上市公司再融资将是一系列工具的组合拳。”上述投行人士表示,他所在的公司在中短期内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需求下的再融资服务作为业务重点。“一是服务的前移,比如并购服务的前移,对上市公司并购项目挖掘、并购基金运作等的服务;二是再融资服务过程的定制化、精细化,比如市价发行下的特定资金对接、发行规模限制下的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优化结构等;三是延伸服务,包括并购重组后期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一系列融资服务。”

中国证券报记者发现,再融资新规之下,投行都在寻求新业务模式。多数人士认为,在上市公司再融资需求持续的背景下,投行业务仍有足够大空间。

后续政策料陆续出台

再融资新规之后,市场人士预计新规策将持续更新,引导上市公司再融资健康有序发展。

近期,市场实践“证实”了再融资政策实施后的新情况。此前,有消息称,未来可能推出再融资市价发行增加锁定期的相关政策,创业板定增规则或面临修改,定增股份锁定期可能延长。近几日,创业板公司东方日升、长荣股份和绿盟科技发布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中,都对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增加了12个月的锁定期。“政策仍旧在调整,挤压市场可能存在的套利途径,引导资金与上市公司的成长深度挂钩。”国金证券一位宏观分析师表示。

另外,对于当前上市公司在可转债融资上寻求突围,业内人士预计监管部门在可转债发行门槛上料有动作。长江证券研究员张宇生认为,相比公司债和优先股,可转债因其流动性优势未来可能得到公司和投资者青睐,从可转债的基本财务要求——最近三期的加权平均ROE大于等于6%的要求来看,有约120项不符合规定的定增可以考虑通过可转债募集资金。“当前可转债有政策支持、节税收益、提高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以及募集资金的数量更多等优势,但不排除监管部门在市场发展之中对政策动态调整。”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再看其他再融资工具,配股发行存在发行条件限制、配股成功率低等问题,未来如果配股发行要担负起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重要角色,还需要有相应的政策调整和引导;对于优先股发行而言,现在上市公司使用的情况相当有限,且主要集中在上市银行,未来其“市场份额”的拓展将是关系到政策如何定位优先股发行以及优先股发行政策如何适应市场实际等的综合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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