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宝琛
《证券日报》记者通过对中国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的案件通报进行梳理后,注意到今年前三个月,中国证监会至少通报了对50宗案件作出的行政处罚。
通过对上述50宗案件进一步梳理,注意到排在前三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分别是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内幕交易、短线交易,数量分别是18宗、14宗和8宗。另外,操纵市场的案件数量也不少,有7宗。但需要指出的是,在上述案件中,有的是两种违法违规行为并存,如短线交易及内幕交易、信息披露违法及限制期内交易股票、信息披露违法及操纵市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短线交易。
在中国证监会通报的案件中,其他的违法违规行为还包括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等。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中国证监会2月24日通报的是对慧球科技信披违法等8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具体看,除了慧球科技“1001项议案”等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外,还包括鲜言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操纵证券市场、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
在中国证监会通报的案件中,还有几起案件非常具有典型性。比如,第一起“忽悠式重组”案:九好集团通过采取虚增收入、虚构银行资产为手段,企图将有毒资产装进上市公司,以期达到借壳上市之目的。由于稽查执法力量的及时介入,此单“忽悠式”重组被遏止在信息披露违法阶段,没有最终得逞,有效避免了有毒资产流入A股市场。
当然,涉案人员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中国证监会拟对九好集团、鞍重股份及主要责任人员在《证券法》规定的范围内顶格处罚,对违法主体罚款合计439万元;同时对九好集团造假行为主要责任人员郭丛军、宋荣生、陈恒文等人拟采取终身市场禁入以及5年-10年不等的证券市场禁入。
另外一起较为典型的案件,是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联手查处的唐汉博跨境操纵“小商品城”案,以及唐汉博、唐园子操纵市场案。中国证监会依法从重对涉案当事人作出了顶格行政处罚,两案罚没款合计逾12亿元。
中国证监会表示,这些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法律法规,破坏了市场秩序,必须坚决予以打击。并表示,将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充分用足用好现有法律空间,严厉打击破坏资本市场市场运行基础、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各项违法违规行为,有效促进资本市场规范发展。
(朱宝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