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证监会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和服务的创新举措,持股行权试点正式扩围至全国。投服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6年2月份试点以来,投服中心已持有三个试点地区共565家上市公司股票,并积极行使查阅权、质询权、建议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按照证监会的部署和《扩大持股行权试点方案》的工作安排,投服中心将从四个方面做好扩围工作。
一是持有全市场上市公司股票。投服中心将按照相关规定和交易规则,购买三个试点辖区外的所有在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的公司每家一手(100股)A股股票,原则上持有股票后不再进行交易,持股情况会及时通过媒体等形式进行公告。
二是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行权工作。投服中心将健全完善持股行权线索发现、行权决策、行权实施、信息披露和对外宣传等行权业务工作规则和实施流程,实现持股行权公开科学规范;强化制度约束,建立健全信息保密、行权信息公开、舆情预警等风险防范机制,保证持股行权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审慎选择行权事项。
四是探索创新行权方式。
上述负责人指出,在下一步工作中,投服中心将继续坚持普通股东地位,突出问题导向,完善行权工作信息披露等行权工作规范,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股东权利,切实保护好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