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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股权后悉数质押 东方银星大股东大玩杠杆融资?

■本报记者 贾 丽

刚刚掷21.5亿元拿下东方银星股权的中庚集团,手里的股份还没焐热,转身就进行了股权质押。

4月17日晚间,东方银星公告称,其接到公司股东中庚集团关于将其持有公司股票进行质押的通知:中庚集团将其持有公司的3837.4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了厦门国际信托。而这距离中庚集团入主东方银星也仅才半个月的时间。

目前,中庚集团持有东方银星38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其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3837.4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9.93%,占公司总股本的29.98%。也就是说,中庚集团几乎质押了全数股权。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中庚集团对东方银星的股权质押,这并不是传统的股权质押,而是通过出让权益借债进行杠杆融资。”

溢价接手股份

在收购东方银星半个月后,大股东中庚集团开始了首次资本运作。

东方银星公告称,近日,公司大股东中庚集团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了《厦门信托-汇金1728 号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合同》,双方约定:通过设立“厦门信托-汇金1728 号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信托计划资金受让中庚集团持有东方银星的3837.4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收益权,信托期限不超过36个月,并由中庚集团在约定的时间按照约定的价格回购该股票收益权。

一位市场人士告诉记者:“大股东把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给信托公司,是一种成本较低的融资方法。一般来说,上市公司股票质押信托,程序简单、期限短、收益高。股权质押是作为大股东开展资本运作的一种工具,其将所持股份在一定期限内质押给信托,从而获得贷款,以缓解短期流动资金不足所带来的压力,这是大股东常用的一种融资手段。”

今年3月底,东方银星迎来新一任大股东。彼时,晋中东鑫匆匆忙忙地将其所持有的东方银星29.98%股权出让,在正式入主后,中庚集团开始对东方银星董事会进行改组,并正式接管东方银星董事会。

此次,中庚集团对东方银星的收购可谓出手大方。根据协议,此次股份转让价格为56.03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21.5亿元。也就是说,此次股份转让价格较东方银星停牌价溢价近52%。

从这次股份转让款的支付安排看:中庚集团要在《股份转让协议》签订日向晋中东鑫支付1.5亿元,作为收购定金;3月15日前,中庚集团应向晋中东鑫支付第一笔收购款5亿元,晋中东鑫在收到该款项后的当日,应当立即申请办理全部标的股份的转让过户交割登记手续;标的股份转让过户后,4月15日前,中庚集团应当将第二笔收购款15亿元汇入晋中东鑫银行账户。

大股东杠杆融资?

这笔收购来得突然,对中庚集团的资金实力也要求颇高。

不过,中庚集团的资金状况却颇为神秘。从东方银星信披内容看,中庚集团是一家注册地在福州的公司,注册资本13亿元(去年12月份刚刚完成增资),主营房地产开发。

《证券日报》记者从福建省工商局查询到,中庚地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5月份,股东为三位自然人,分别是梁衍锋、梁秀华、朱元焕,三者持股比例分别为70%、20%、10%。

其中,中庚集团的监事备案进行了三次变动,在去年4月份由副总裁高剑青变为陈君进,后又在今年3月27日变更为梁淑祯。而在近日东方银星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中,梁衍锋刚刚被选举为公司董事长,陈君进被聘为公司的总经理。

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认为,中庚集团在进行一场杠杆融资:“从目前情况来看,中庚集团自身或并没有更多资金去收购东方银星的股权,通过过桥借款先完成股权转让。不过,过桥借款需要在短期内偿还,因此中庚集团将其所持的东方银星股权的收益权、并非所有权作为信托计划的基础资产进行融资,所得资金偿还收购股权的过桥借款,同时通过保留该股权的投票权和所有权从而保持对东方银星的控制力。所以,此次中庚集团对东方银星的股权质押,这并不是传统的股权质押,而是通过出让权益进行杠杆融资。”

暗藏风险

股权质押方式灵活、时间短、还不稀释股权拥有控制力,成为当下资本市场上市公司股东们尽快拿到资金的常用手段。不过,却蕴含大量风险,暗藏汹涌。

除了东方银星的大股东此次操作的质押,该类手法在资本市场颇为常见。

沈萌告诉记者:“此次大股东中庚集团对其所持有的东方银星股权质押后,如果股权收益权进行了信托计划,那么信托投资者的收益就来自股权的收益,若股权不能分红或者产生其它收益,那么这个信托计划的投资者就可能会拿不到收益,不排除会发生法律纠纷。如若公司股票持续下跌,大股东没办法补仓,又没钱偿还贷款,则会带来巨大风险,从而对二级市场造成一定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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