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8日讯 今日晚间,三力士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黄如群女士的辞职报告,黄如群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一职,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黄如群女士的离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黄如群女士共持有本公司股票738,000股,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进行锁定。
此外,三力士还发布公告称,公司于今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公司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胡恩波先生、吴琼明女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其中,胡恩波先生曾于2013年3月29日至2014年9月11日期间任公司监事,后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一职,辞职后继续在公司担任职务。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本次提名其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经过核查,胡恩波先生自离职至今,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据中国经济网上市公司人事库 资料显示,胡恩波,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86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2012年6月至2014年3月任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副部长、部长,2014年3月至2016年6月任公司质量管理部部长,2016年6月至今任公司质量管理部部长兼研究所副所长。胡恩波先生未持有三力士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存在任何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吴琼明,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77年1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民主同盟人士。2006年7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国际业务部副部长、国际业务部部长、生产部部长、V带制造中心主任等职务。吴琼明女士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通过行权共持有公司股份 192,000股。吴琼明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培生先生的女儿,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吴琼瑛女士的妹妹。吴琼明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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