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1日讯(记者 向婷)今日,中国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证监会发布《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为确保《办法》及配套文件平稳实施,将给予过渡期,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次调整内容有四方面:一是提高最低净资本要求至3000万元,加强结算风险防范。二是按照流动性、可回收性及风险度大小进一步细化资产调整比例。三是调整资产管理业务风险资本准备计提范围与计提标准,提升风险覆盖全面性。四是进一步强化对期货公司的监管要求,加大监管力度。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1日讯(记者 向婷)今日,中国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证监会发布《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为确保《办法》及配套文件平稳实施,将给予过渡期,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次调整内容有四方面:一是提高最低净资本要求至3000万元,加强结算风险防范。二是按照流动性、可回收性及风险度大小进一步细化资产调整比例。三是调整资产管理业务风险资本准备计提范围与计提标准,提升风险覆盖全面性。四是进一步强化对期货公司的监管要求,加大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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