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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层掮客弄虚作假 新三板企业上“贼船”将惹法律风险

每经记者 王小璟 每经实习编辑 曾艳艳

俗话说,上贼船容易,下贼船难。

经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实地调查,新三板保层掮客购买人头、交易持股、刷单牟利的操盘手法大白于天下。尽管保层服务看上去可以让企业省时、省力地满足保层条件,但是其背后会暗藏哪些风险呢?记者采访了多位证券律师以及业内人士,他们均表示,创新层企业用弄虚作假的手段保层,不仅触碰了法律底线,还可能会“引狼入室”,后患无穷。

越来越多的新三板企业奔赴IPO,提前布局至关重要。关注公众号“NBD财访”进入微信平台,获取最优质新三板公司董事长的深度访谈,在此前专访的企业中,金宏气体等公司的IPO申请已获证监会受理,确成硅化等6家公司已进行IPO辅导。

●合格投资者难达标

新三板分层制度实施的历史并不长久。2016年5月27日,证监会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分层管理办法》),将新三板市场分为基础层和创新层,实施分层管理。

截至2017年4月20日,新三板市场共有11105家企业,其中创新层有944家,基础层有10161家。根据此前股转系统对新三板分层制度的规定,今年5月29日将调整挂牌公司所属层级。不符合创新层维持条件的挂牌公司,将调入基础层,符合创新层条件的基础层公司,将调入创新层。

在维持创新层条件中,除了一些财务性指标外,还包括关于合格投资者人数限制的指标,即“合格投资者不少于50人,最近60个可转让日实际成交天数占比不低于50%”的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新三板企业的股东并不一定是合格投资者。按照规定,新三板合格投资者包括机构投资者、金融产品和自然人投资者三大类,每类合格投资者都有严格的筛选标准,如机构投资者包括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法人机构、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以上的合伙企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根据iFind数据统计发现(“合格投资者”以“最新的股东户数”代替),截至4月21日,在已披露2016年年报的476家创新层企业当中,有178家企业的合格投资者人数不足50人,占比高达37.39%。其中合格投资者人数在10人以下(含10人)有19家,占比4%;11~ 20人的有58家,占比12.18%;21~30人的有40家,占比8.4%;31~40人的有33家,占比6.93%;40~49人的有28家,占比5.88%。

此外,已发年报的476家创新层企业当中,共计8.36万名股东。股东人数最多的是珠百股份(834898,OC),有4787位;股东人数最少的仅有2位,共有2家企业,包括大众口腔(832387,OC)、城发集塑(834790,OC)。

●恋恋不舍创新层

众多创新层公司合格投资者人数不足,说明其资格“岌岌可危”。南山投资创始合伙人周运南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自去年实施分层管理以来,新三板二级市场的流动性困局还是未见明显好转,创新层企业交易同样不活跃。所以,不少创新层企业离“双50”标准还有一些距离。

面临稍显“苛刻”的保层条件,企业为何还是对创新层资格“眷恋不已”呢?多家挂牌公司董秘向记者表示,虽然目前创新层表面上的配套红利基本没有,但是实际上,创新层的隐性红利很多,比如市场资金更喜欢主动对接创新层企业,融资基本没问题。

自2016年6月27日分层实施以来,以增发上市日统计,截至4月25日,新三板市场共完成2464次增发,募集资金总额1153.94亿元。其中,创新层企业共完成315次增发,增发次数占比12.78%,募集资金总额达286.13亿元,募集金额占比达24.8%。另外,在此期间,282家创新层在此期间有过融资经历,占目前创新层企业比例29.94%;2001家基础层有融资经历,占目前基础层企业比例19.68%。

此外,进入2017年,新三板好消息不断。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第一次把新三板与创业板并列,提出“要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完善主板市场基础性制度,积极发展创业板、新三板,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2月26日,证监会副主席赵争平在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强调,今年新三板改革重点将是完善市场分层,将以分层为主线,推动其他方面的改革,在发行、交易和监管上都会进行区别对待。新三板分层再次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精选层”预期更是直接带动了市场热情,三板做市指数从今年1月份的低点至4月7日收盘已经累计上涨超过6.2%,业内大多分析称“精选层”标的大概率会从创新层公司中选取。

可见,能继续留在创新层,不仅是被资本市场看好的必要条件,也是等待政策红利的前提条件。

●中介操盘的股票走势蹊跷

从正规渠道来看,新三板企业增加合格投资者的方式并非一种。某投行人士给记者比较了几种方式:企业可以通过定增,引入合格投资者。但是,定增人数有35人的限制;也可以通过采用做市转让方式,加快股票流通,增加股东人数。“常规方式费时费力,还未必能如愿,相比之下,花个十几万找中介机构引入投资者,则要简单得多。”

记者在暗访保层中介的过程中,发现多家挂牌公司和保层机构接触过。在某“保层”中介给记者展示的协议书上,某家创新层公司的名字赫然在列。

如果按照协议书进行操作,该公司的交易K线形态应该会出现异常。记者打开行情软件,果然发现了“不同寻常”的地方。从3月24日起连续9个转让日,该公司股价就在16.20元/股~16.32元/股之间小幅波动,而且整个交易期间,成交量也很小,成交10手有7天,成交20手有1天,成交40手有1天。该公司的股价走势与协议书中约定的成交方式非常相似。可见交易的目的并非投资,而是将微量的股份转到不同的账户上凑人数。

记者还注意到,拥有这样走势的公司并非少数,有一些创新层企业从去年7月开始到今年2月期间一直没有交易,但是今年3月突然开始出现交易。粗略估算,若这些创新层公司一直没有停牌,那么截止4月30日,其最近60个可转让日的起始日期是1月26日。记者统计了1月26日前60个可转让日零交易,而在1月26日后50个交易日成交20天以上的创新层企业,有30家之多。

●律师:保层服务涉嫌欺诈

挂牌公司通过保层中介以达成“双50”标准是否违规违法呢?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了多位知名证券律师。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告诉记者,这种保层操作肯定是违规的。因为这种出借方式,从双方约定的本意来看,并不是一个股权转让,股权的所有权并不发生转移,这些股东仅仅是为了应付行政上的一些审批,而产生的一些名义上的股东,并不是实际意义上的股东。这种情况下,即便欺骗行政监管部门获得创新层资格的话,也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的。

同时,王智斌还表示,保层行为虽然没有违反一些具体的法律或者规定,但是股转规定要求的50个合格投资者,是真正意义上的股东,就是说具备完全股东权利和股东义务的股东,而中介提供的是名义上的股东,如果发现的话,是可以撤销的。

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罗巧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样的保层行为涉嫌代持股份,企业本身是不符合合格投资者数量规定的,代持一旦查到,相当于是以隐瞒或者欺诈的方式获得创新层资格。

罗巧进一步分析,首先,“保层”操作违反了证券交易的相关规则,因为代持相当于是以协议的方式来规定,在A股就明确规定不得代持,虽然新三板并未明确禁止代持行为;其次,分层是一个行政管理制度,“保层”行为也违反了行政管理制度规范的本意。

罗巧同时表示,创新层保层实际非常难认定,涉及到取证的问题。因为,即便你找到代持方,代持方可能也会说,我就是自己想买,代持协议也一般不会被别人看到。这个问题上,取证的确是非常困难的。

●企业面临被罚、勒索双风险

全国股转系统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市场分层不是将挂牌公司简单地分为“好与坏”、“优与次”,而是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和具有不同市场需求的挂牌公司提供与其相适应的资本市场平台,从而更有针对性地提出监管要求和提供差异化服务,合理分配监管资源,给市场更多的选择空间。

通过虚假手段获得创新层资格的企业,无疑违背了分层管理的初衷,一旦被发现,如前所述是会遭到处罚的。此外,选择保层服务还有可能为企业自身带来风险。

创新层企业景云祥(833851,OC)董秘叶航对记者表示,通过保层中介来达到股转系统的要求,这种操作手法肯定是有风险的。股份分散到这些人手里去,公司对这些股东并不了解。同时这种行为涉嫌代持,可能对公司未来股价有一定影响。

南山投资创始合伙人周运南认为,如果企业将“保层”托付给第三方来协助完成,一定得考虑托付行为的合规性,以及第三方在实操交易中的合规性。同时,作为知名新三板投资者,周运南表示,对于创新层企业如何维持共同标准,投资者可能并不特别在意,因为他们最关注的还是公司的合规性和成长性。

券商IPO辅导专家投行老范也持类似的观点,“让保层中介去解决保层问题就是违规的事情,肯定会有风险。目前IPO环境很好,即便无法保住创新层身份,还可以去IPO。”

有不具名的创新层董秘表示,虽然从现在来看,股转处罚不会影响到IPO,但是IPO审核对于发行人合法合规运行要求较高,被股转处罚都会成为关注的线索,特别是计入诚信档案的违规处分,需要高度重视。

除此之外,还有可能出现企业被勒索的风险。董秘叶航就表示,“原来一些做市公司,要转去IPO,大股东回购股份的时候,就会出现类似问题。”另有不愿具名的投行人士也表示,因为这种交易上不得台面,假如保层中介突然变卦,极有可能勒索挂牌公司要求其高价收回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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