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轰大股东违规占用巨额资金,希望从源头上解决公司困局
ST华泽(000693)近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审议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华泽镍钴向民生银行西安分行申请借款逾2.67亿元及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时,两名董事和一名独立董事投了反对票,致使该议案未获通过。
■记者 杨成万
三董事投反对票
称大股东造成公司流动性困难
根据相关规定,该议案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但表决结果却令人大跌眼镜:4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由此被否。
公司董事刘腾投了反对票,其理由是:公司资产负债率已超75%,董事会难有权限再借款;大股东占款问题迟迟未解决,却对银行贷款如此“倒贷”(即借新还旧),莫若饮鸩止渴;公司应将矛盾交由金融机构解决,实现债务重组。
刘腾提出的反对意见并非意气用事,而是以“史”为鉴。他说,经查过往贷款合同,本笔即将逾期的贷款当初也是用于“倒贷”,循环往复下去既不合规也不合法,有骗贷之嫌,对公司及银行的风险都很大。“再说此次银行是否放贷还还难说。”“大股东对占用陕西华泽资金问题的解决毫无诚意和实质进展,造成目前公司的困局。如大股东按照承诺解决资金占用,就无需公司再对陕西华泽向民生银行的贷款提供担保而增加公司风险。”同样投了反对票的另一董事夏清海表示,在目前状况下,公司继续提供连带担保责任,不利于公司下一步的重组,不利于公司的整体盘活。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张莹,也对该项议案投了反对票。其理由是大股东对公司大额资金占用已造成公司沉重的偿债压力和流动性困难,借新偿旧将进一步增加公司利息费用,且无法从源头上解决公司面临的实质问题。公司需采取包括诉讼、重组在内的更为有效的措施来解决大股东及关联方对公司大额资金的占用。
15亿占资还了1千万
股民质疑陕西星王还款诚意
投了反对票的公司董事都提到了违规占用公司大额资金问题。据悉,公司关联方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约15亿元,该占用未履行内部审批程序,也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此,四川证监局曾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王涛、王应虎就关联方资金占用给个“说法”,督促其偿还违规占用的上市公司资金。截至目前,除了偿还了1021.39万元外,至今无实质进展。
陕西星王对外宣称,与有关投资机构联合开发公司拥有使用权的土地项目,以其收入偿还占用的上市公司资金:一是引入万科地产对位于西安市昆明路的120亩土地进行联合开发,预计收益不少于10亿元;二是引入上海红星美凯龙公司对安美居30亩土地进行联合开发,可实现不少于6亿元的预期收益;三是引入绿城集团对位于太白山国家旅游开发区核心区域的516亩土地进行联合开发;四是处置变现三个矿山约90万吨铅锌金属。
陕西星王同时称,2016年初与中融国际信托签署框架协议,由中融主导解决关联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盘活资产及债务,但后来又称“在方案推行时遭遇了政策障碍。”
此外,陕西星王号称成立25亿元规模的“新材料并购产业基金”,用于收购陕西星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陕西星王控制下的广西华汇新材料有限公司70%股权,陕西星王将获得15-16亿股权对价款用于偿还占用的上市公司资金。“但由于部分股东在媒体的质疑下延缓了对公司的尽职调查。”“但愿不是画饼充饥吧!”持有ST华泽股票的成都股民方先生说,陕西星王说了那么多的还款措施,关键是有没有还款的诚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