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晚间,中国石化发布公告称,同意其控股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销售公司)整体变更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销售股份公司)后境外上市。
这是中国石化在2014年2月份宣布率先启动油品销售业务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实现混合经营后取得的又一重大实质性进展。
2014年2月份,中国石化启动了油品销售业务板块重组引资工作。2015年3月份,销售公司引入25家投资者增资合计人民币1050.44亿元(含等值美元)。重组引资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引资估值3571亿元计算,国有资本被放大约3.3倍。
2016年,销售公司重组引资完成后,在巩固传统油气销售业务的同时,销售公司新兴业务(非油品)进入快速增长阶段,2016年交易额351亿元,2014年-2016年平均复合增长率达43.3%。
中国石化表示,销售公司通过重组引资实现了业务拓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强了国有资本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为适应油品销售领域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进一步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巩固传统油气销售业务优势,同时激活新兴业务(非油品)巨大发展潜力,销售公司持续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实施股份制改造并酝酿境外上市(股改上市),促使企业进一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体制机制,激发企业活力,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业内认为,中国石化是上中下游一体化的能源化工公司,业务门类多,产业链条长。销售公司股改上市有利于通过资本市场获得更高估值,从而进一步提升中国石化的整体企业价值。
此外,销售公司股改上市既能巩固传统油气销售业务优势,适应油品销售领域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又能抓住互联网经济带来的市场机遇,通过油品和新兴业务(非油品)互促、线上线下互动、跨界融合和交叉营销、兼并收购和参股相关业务等措施,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
中国石化有关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销售公司将坚持稳中求进,全面深化改革,规范公司治理,建立完善更加市场化的运行机制,在用人、用工、分配等重要领域取得改革成果,实现体制创新、机制突破。
需要一提的是,中国石化销售公司的股改上市事宜,尚须销售股份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并提交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核准。具体上市时间、外资股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等,将由销售股份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其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资本市场和境内外监管部门审批进展等情况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