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董亮)由于未能按时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6年年报和2017年一季度报告,*ST烯碳(000511)被深交所要求自5月2日起开始停牌。如果*ST烯碳最终仍然无法在规定的最后期限披露2016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可能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原计划在4月29日公布2016年度报告以及2017年一季度报告的*ST烯碳,最终未能如约披露相关定期报告。*ST烯碳定期报告“难产”此前就有过征兆。在4月28日,*ST烯碳曾发布过一份《关于预测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及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对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公司在公告中也做出了解释。*ST烯碳称进入2017年4月以来,公司董事会多次通过口头、通讯、会议等方式督促、协调、责令相关方按时、如实做好2016年年报工作。然而,截至4月29日,公司董事会仍未收到由审计机构负责人和注册会计师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的2016年合并报表及附注。
此外,在4月27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就曾正式通知*ST烯碳,称由于承接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时间较晚,虽然加强了审计力量,但由于对特定事项需要追加审计程序,工作量过大,不能按照公司原年报披露日期完成审计工作。根据审计进度要求,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预计将于2017年5月20日前正式完成审计工作。
实际上,*ST烯碳定期报告“难产”有一定的历史原因。据了解,*ST烯碳的2015年财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此后,公司开始围绕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进行整改,直到2016年11月底整改工作才基本完成。
与此同时,公司存在的其他“麻烦”也让会计师事务所存在顾虑。在去年10月13日,*ST烯碳收到了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由于*ST烯碳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基于以上相关情况,出于谨慎考虑,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一直没有和*ST烯碳正式签订业务约定书。直到4月7日,*ST烯碳才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用和内部审计费用合计100万元。
按照相关规定,若*ST烯碳在今年7月2日前仍无法披露2016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从当日起复牌并被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在9月2日前仍无法按时披露,则公司股票将于9月2日起停牌,深交所在公司股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