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起科技(600614.SH)原大股东鼎立集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调查一事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仍在继续。
5月4日晚间,鹏起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一份5000万以鹏起科技名义签署的融资合同影印件。该合同于2017年3月31日签署,涉及鹏起科技、上海钧茂置业、鼎立建设集团等公司与孔庆飞之间借款合同。
该合同声称,出借人孔庆飞将出借款项汇入全体借款人共同指定的上海鼎江贸易有限公司,并由借款人内部自行调配使用,全体借款人对款项的归还承担连带的共同还款责任,合同金额5000万元,期限三个月。
公开资料显示,该合同中涉及的上海鼎江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钧茂置业有限公司、鼎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为鼎立集团董事许明景。
鹏起科技表示,经过公司核查,上述合同实际是许明景个人涉嫌伪造了“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章,该事项未经上市公司相关审批程序,也未在上市公司备案,公司初步判定为虚假合同。
此外,鹏起科技还收到一份于2016年8月签署的5000万元由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的合同,融资主体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中路支行、浙江中泰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鼎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期限为1年。
鹏起科技表示,目前公司总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为15.89亿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实际余额为14.67亿元,占公司总对外担保实际余额92.38%。担保事项也均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除此之外再无担保合同。
就第一起借款事项鹏起科技已向浙江省东阳市公安局报案,目前东阳市公安局已就许明景涉嫌诈骗案受理。
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对界面新闻表示,目前鼎立集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部分担保和借款可能不需要上市公司偿还,后续还需要看东阳市公安的调查情况。
值得一提的是,鹏起科技在回复上交所问询时表示,鹏起科技与股东鼎立集团及许宝星先生、许明景先生暂时无法取得联系,公司未来是否会继续收到类似虚假合同存在不确定性,且鼎立集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对公司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事件进展,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此外,鹏起科技还因多起对子公司的股权转让与鼎立集团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截至2017年5月4日,鼎立集团欠鹏起科技款项9208.2万元,鹏起科技则欠款4572.72万元。鹏起科技表示,公司正与东阳市相关方面积极协商沟通该事项,公司将通过追缴、债务重组等方式回收上述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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