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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连续发文铺路 鼓励险资参与PPP项目

■本报记者 傅苏颖

继发文提出推进保险资金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之后,为推动PPP项目融资方式创新,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保监会5月5日下发《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支持保险资金通过基础设施投资计划,投资符合条件的PPP项目。

针对PPP项目公司融资特点,《通知》给予了充分的政策创新支持。一是拓宽投资渠道,明确保险资金可以通过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形式,向PPP项目公司提供融资。二是创新投资方式,除债权、股权方式外,还可以采取股债结合等创新方式,满足PPP项目公司的融资需求。三是完善监管标准,取消对作为特殊目的载体的PPP项目公司的主体资质、信用增级等方面的硬性要求,交给市场主体自主把握。四是建立绿色通道,优先鼓励符合国家“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脱贫攻坚和河北雄安新区等发展战略的PPP项目开展融资。

厚生智库研究员赵亚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保监会连续发文鼓励险资参与PPP项目,表明监管层十分重视。《通知》提出可以采取股债结合的方式,解决PPP项目公司的融资难问题。另外,还取消了一些硬性要求,走市场化道路,并给国家重点项目开了绿色通道,支持力度可谓空前。

保监会称,《通知》为保险资金参与PPP项目投资提供了有效路径,有利于解决PPP项目公司融资难的问题,支持PPP项目推进。同时,《通知》满足了保险资金资产配置需求。

截至2017年3月末,财政部PPP项目库全国入库项目达到12287个,总投资规模达到14.6万亿元,其中已签约进入执行阶段的项目达到1729个,总投资为2.9万亿元。业内人士认为,可以预见的是,在政策的大力鼓励和引导下,PPP模式与保险资金长期深度融合的趋势将提速。

在积极支持保险资金投资PPP项目的同时,《通知》也要求着重加强风险管控,防范投资风险。一是明确对PPP项目、主要社会资本方和政府方的监管要求,保障项目合法合规,控制项目建设和运营风险。二是强化投资计划管理,明确受托人管理职责,把风险管理责任交给市场主体,并完善保险资金退出机制。三是建立外部专家风险评估机制和监管联动机制,充分揭示、披露和监测投资风险。

下一步,保监会将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投资比例、偿付能力等配套监管标准,推动相关政策更好地发挥效果。

险资可以采取股债结合等创新方式满足PPP项目公司的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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