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谢宏辰每经编辑 杨 军
日前,格林美(002340,SZ)发布公告称,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终止前次(2017年1月)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并审议通过了新的(2017年5月)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新的发行预案显示,格林美拟定增不超5.87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29.51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绿色拆解循环再造车用动力电池包项目、循环再造动力三元材料用前驱体原料项目、循环再造动力电池用三元材料项目等。
从格林美的上述公告可以看出,做出如此选择的原因在于,公司根据监管层有关再融资监管的最新要求对原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关于上述方案,格林美证券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今后公司要大力发展新能源材料,所以此次3个项目都和新能源材料相挂钩。
值得一提的是,该份非公开发行方案已是格林美自2010年上市后推出的第4份非公开发行方案。格林美为何如此“心急”?
再融资时间间隔刚达标
5月5日,格林美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最新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格林美新旧两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对比后发现,两份方案的主要区别在于,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由原预案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改为新方案中的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此前的非公开发行方案中,公司实控人之一许开华确定将认购股份,而在新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目前暂无确定的发行对象;另外,在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两方面,新的方案中也做出了一定调整。
不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非公开发行方案中最为关键的募资金额以及募资投向方面,新旧两份方案并无差别,均为募集不超过29.51亿元资金,用于公司动力电池产业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2月,证监会发布了《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并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部分条文进行了修订,在再融资的发行规模、发行间隔、定价基准日等方面的审核要求有所调整。其中,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
格林美2015年11月17日发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显示,2015年11月3日,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验资报告。
2017年5月8日,格林美证券部一位工作人员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上述募集资金于2015年11月2日到账,到2017年5月3日,已达到证监会再融资时间间隔不少于18个月的要求。
上市7年已再融资3次
再融资时间间隔达标2天后就推出新的募资方案,格林美为何如此“心急”?记者回顾公司历史后发现,原来自2010年上市以后,格林美就一直显示出对资金较为“饥渴”的样子。
2011年6月9日,在公司登陆A股次年,格林美便发布了首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据公司2011年12月20日发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公司此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亿元。
2013年10月25日,格林美发布第二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据2014年5月28日公司发布的上市公告书,公司此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7.39亿元。
2015年2月17日,格林美发布第三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据2015年11月17日公司发布的上市公告书,公司此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3.58亿元。
因此,在格林美上市后的7年多时间内,公司已完成3次再融资计划,3次再融资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为50.97亿元。
2017年5月5日,格林美发布第四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格林美在这份预案中表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加强公司对废旧电池、钴镍等稀缺金属废物循环再造、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及三元正极材料生产及废旧汽车回收等业务的协同整合,充分发挥自身的技术和资源优势,完善和巩固产业链布局,强化公司从废旧电池回收到动力电池材料再造的全产业链建设,并打通公司从动力电池原材料到动力电池包的产业链。公司将抓住新能源汽车行业政策利好等各项因素给动力电池正极材料产业带来的较好发展机遇,利用自身优势,集中精力发展盈利能力更强的动力电池材料业务,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此外,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满足不断增长的资金需求。
据上述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公司上市后的募资行动的确比较多,不过都是在实打实地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