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时间“此刻”报道,中国诗歌万里行总策划祁人在博客中实名举报“黄怒波非法担任社团法人、会长”,指出黄怒波是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老赖”,并擅自修改注册为中国诗歌学会法人、会长。
而黄怒波本人给北京时间的回复是:自己接了一个烂摊子,触动了很多人的利益,招致他人不满。
北京时间“锐评”(微信ID:Btimelun)认为,不可否认黄怒波说的也许是事实,但这套“用别人动机遮羞”的逻辑未免显得有些说不通了。
其实在5月5日,中国诗歌学会官方酒微信公号发文称,“中国诗歌万里行”盗用中国诗歌学会的品牌,并称祁人不是中国诗歌学会副秘书长。因此黄怒波说“触动了很多人的利益”不足为奇。
但问题是,黄怒波本人被举报的内容,包括了其为失信被执行人、违规进行学会选举等情况。
其中,北京时间的报道已经查证了他确实是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以“黄怒波”为被执行人进行搜索,查询到6条执行信息,时间在2014至2016年,且与经济有关,金额近7亿,其中(2016)京01执306号涉及金额较大,为五亿余元,被执行事由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旅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他本人就不能成为社会团体的法人,不过显然不像有人辩护的那样“与其个人的诚信是没有关系”。
同时应该注意到,黄怒波被举报的最大问题是“未走正规程序担任会长”。而根据正规程序,中国诗歌学会换届需向作协提交申请,并上报候选人名单,由作协审核通过。但实际情况是黄怒波被指“未经作协同意私下召集理事进行投票”。
那么现在问题的核心是:黄怒波的这次投票是否经过作协同意,是否符合规定?换言之就是这次举报是不是属实?
对此,黄怒波目前仍然没有给出回应,而是将“触动利益”作为挡箭牌。这跟网上一些大V流行的“被黑”逻辑一脉相承,就是一旦被指出什么错误,不是讨论这个批评是否属实,而是先去质疑别人的动机,就好像如果对方动机不纯,那么自己的错误也就不存在了;甚至在粉丝的簇拥下,动机不纯的举报比被举报的行为更值得批评了。
但这种逻辑恐怕只能蒙一蒙网上的小孩子,并不能解释自己的问题,一时间勉强遮掩一下,到最后恐怕还是要面对的。
比如黄怒波目前受到的举报,关键问题恐怕不是如何反驳举报人,而是如果这次换届如果违规,那么该协会受到什么样的处分,包括黄怒波本人的会长身份也存疑了。
希望黄怒波先生正视这个问题,不要用别人的动机来遮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