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否决了股东沃尔核材(002130,SZ)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后,长园集团管理层提出“会再次与提案股东进行沟通,争取取得提案股东的理解与支持”后,市场并未如期等来双方的和解。
5月24日晚,长园集团(600525,SH)披露公告称,为保持公司经营管理和未来发展战略的稳定性,藏金壹号等29方主体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他们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2.31%的股份。
签署一致行动人关系后,藏金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股份将直接逼近沃尔核材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的24.21%。这被市场解读为长园集团高管“集体结盟”,意欲对抗第一大股东沃尔核材及其一致行动人,让看似已和平相处许久的长园集团与沃尔核材股权之争硝烟再起。此前,围绕长园集团子公司长园深瑞旗下的一宗土地开发,长园集团与沃尔核材隔空激辩。
管理层上下“集体结盟”
此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被看作长园集团管理层上下的“集体结盟”。不仅有长园集团董事长许晓文、总裁鲁尔兵等7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管理层控制的深圳市藏金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还包括了长园集团的人力总监、内控总监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等。
公告称,协议签署后,协议各方在公司股东大会上行使提案权和表决权时,均与藏金壹号保持一致意见,以藏金壹号的表决意见为准,各方承诺,未经藏金壹号书面同意,不得减持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具体原因我们已经在公告写的很清楚了。”对于市场的解读,长园集团方面如是表示。长园集团在公告中指出,藏金壹号等29方主体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后,管理层对于公司治理的影响力进一步加强,有利于保持公司经营管理层的稳定,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营决策效率,确保公司战略方向得到有效执行,使得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此前在回复上交所问询函中,沃尔核材公开指责长园集团公司董事长许晓文、总裁鲁尔兵和监事姚太平在长园集团以18.8亿元现金收购和鹰科技80%股份后,以其私人控制的深圳市藏金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接受了与长园集团有巨额业绩对赌补偿义务的被收购方实际控制人孙兰芳、尹智勇夫妇通过其独资设立的鼎明(上海)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明环保)增资的巨额资金。
随后,长园集团回应称,藏金壹号接受鼎明环保增资的情况属实,但是该投资事项不属于公司的关联交易,不需要进行信息披露。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被沃尔核材质疑的相关公司——深圳市藏金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鼎明环保均出现在此次“结盟”名单中。不过,长园集团方面称,藏金壹号等29方主体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后,公司仍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仍为沃尔核材及其一致行动人。
沃尔核材如何应对?
对于长园集团管理层的“集体结盟”,沃尔核材有何举措?
沃尔核材相关人士回应记者称:“不管做什么,一定要维护上市公司股东权利,不能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事,其他的,我们目前不太好发表意见。”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自2014年以来,围绕长园集团控制权,沃尔核材和长园集团管理层交锋多轮,直到2016年3月,双方持股比例逐渐趋于稳定,被市场认为股权之争已缓解。
今年5月以来,围绕长园集团子公司长园深瑞旗下的一宗土地开发,沃尔核材方面提出异议,认为土地评估涉嫌严重低估,涉嫌转移公司资产,并以股东提案的形式要求公司终止该项合作开发,但长园集团董事会最终否决了第一大股东申请召开股东大会的提案,双方通过上市公司公告的形式隔空激辩。
《上海证券报》的报道中曾写道:持股达到24.21%的沃尔核材及其一致行动人并没有在长园集团董事会中派驻董事,这也使得上市公司董事会进行重大决策时,作为第一大股东的沃尔核材更像小股东一样处于不知情状态,这或是其“不信任”的根源。
此前长园集团非独立董事隋淑静也在回复上交所时,从侧面印证了这一情况,“本人为沃尔核材提名并经股东大会选举任命的董事,并非派驻董事,未与提名股东沃尔核材就任何议案内容进行事先沟通”。
此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公告发现,今年以来,沃尔核材及其一致行动人至少有两次增持长园集团股份。目前,由于两方持股比例已经非常接近,按照长园集团5月25日的收盘价12.47元计算,长园集团管理层及其一致行动人只需要再拿出多于3.1亿元的资金增持,便可超越沃尔核材及其一致行动人,成为第一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