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彭梦飞)默默清仓减持后再发出致歉公告,日机密封(300470)股东深圳市柏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柏恩”)的做法让中小投资者不能接受。
据日机密封公告称,截至5月19日,深圳柏恩持有公司股份4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5%,取得方式为公司IPO前增资入股。深圳柏恩分别在5月22日、 23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减持均价32.73元/股,合计减持400万股,合计减持金额超过1.3亿元。减持后,深圳柏恩不再持有公司股份。5月25日, 深圳柏恩发函告知公司,已减持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共计400万股。
因为深圳柏恩为日机密封上市前持股5%以上股东,所以在公司上市前就做出承诺,深圳柏恩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日机密封的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深圳柏恩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深圳柏恩在减持所持有日机密封的股份前,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 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当然,对于此次造成违规的原因,日机密封也做出了解释,“主要是工作人员对减持规定的理解不到位,由于日机密封上市新股发行导致深圳柏恩持股比例被动降至3.75%,工作人员误以为深圳柏恩所做出的承诺仅需在他对公司持股达到5%以上时才须遵守、履行,因此导致此次违规减持发生。”
因此,深圳柏恩对减持操作的不规范行为给全体股东及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进行致歉,恳请各位股东及广大投资者谅解,深圳柏恩已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证券法规的学习培训,以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证券管理水平,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显然对于这样的致歉,投资者是不能接受的,必须要证监会给予处罚。
类似于日机密封的案例较少,此前有限制期内减持的案例,比如丰林集团控股股东丰林国际减持达到5%以后。在没有报告、公告的情况下,继续减持丰林集团股份,累计减持丰林集团股票1980万股,占丰林集团股份总数的4.222%,金额2.06亿元。最终对丰林国际未按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行为处以50万元罚款,对限制转让期限内减持行为处以1440万元罚款,合计罚款14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