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董亮)距离法定披露年报以及一季报的最后期限已经过了近一个月的时间,*ST烯碳(000511)却仍未披露相关定期报告。
据了解,*ST烯碳原计划在4月29日公布公司2016年度报告以及2017年一季度报告,不过,*ST烯碳最后却未能按计划如期披露相关定期报告。对于公司相关定期报告未能按时披露的原因,*ST烯碳曾在4月29日发布的公告中称,“进入2017年4月以来,公司董事会多次通过口头、通讯、会议等方式督促、协调、责令相关方按时、如实地做好2016年年报工作,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会仍未收到由审计机构负责人和注册会计师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的2016年合并报表及附注”。
上述公告中曾同时披露,在4月27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向公司正式通知,预计将于今年5月20日前正式完成审计工作。5月25日,*ST烯碳曾在一份风险提示公告中表示,“公司预计在近期披露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一季度报告”。不过,时隔多日之后,*ST烯碳的相关定期报告仍未能与投资者见面。
由于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上述定期报告,*ST烯碳“惹”上了不少的麻烦。从5月2日起,公司股票已经被实施停牌。随后,5月12日*ST烯碳收到了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由于*ST烯碳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虽然在公告中尚未披露*ST烯碳被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但有业内人士猜测,或与公司未能按期披露相关定期报告有关。因为在4月28日,深交所在官网披露的相关通报显示,将尽快启动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处分程序,并将违法违规线索上报证监会提请立案稽查。需要注意的是,*ST烯碳并非首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去年10月13日,*ST烯碳也曾收到过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由于*ST烯碳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目前,*ST烯碳的两项被立案调查事项均未有最终结果。
除此之外,*ST烯碳及相关当事人还被深交所给予了公开谴责处分。5月26日,深交所披露的处分公告显示,由于*ST烯碳存在“公司未能在2017年4月30日前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一季度季度报告”等违规事实,因而深交所对*ST烯碳予以公开谴责处分。同时,深交所对公司代董事长兼董事兼执行副总裁王利群等9位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此外,深交所还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审计注册会计师胡道琴、糜晨曦给予公开谴责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