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姜 楠 朱宝琛
《证券日报》6月2日获悉,为加强上市基金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2007年)》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2017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则》),并公开向市场征求意见。同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于近期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2017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规则》重点修订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完善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安排。二是加强自律监管,防范基金风险。三是加强投资者保护,完善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四是优化业务办理。
据悉,本次《规则》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日。下一步,上交所将根据市场各方意见,及时对《规则》进行完善。
而本次《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日,深交所将根据市场各方的意见,及时对《上市规则》进行修改完善。
另据深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与现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相比,《规则》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完善基金上市和终止上市审核程序。二是完善小规模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安排。三是加强对特殊基金的投资者保护和适当性管理。四是加强监管,优化业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