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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王浆网店拒绝兑现假一赔万承诺成被告,法院:支持赔偿诉求

“农家自产自销,假一赔万,十五天无理由退换。”消费者李文,看到一个网上店家如此“诚心”的描述后果断下单,买了两盒价值260元的蜂王浆。收到货后他越尝越觉得不对劲,又拿到相关部门去检验,发现自己买到了假货,对方还不愿意赔款。说好的假一赔万呢?于是李文将店主告上了法院。近日,南京六合法院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2015年10月份,家住南京六合的市民李文,想买些滋补品。他浏览网页看到一家销售蜂王浆的网店,店家称产品是农家自产自销,且在网店页面打着“假一赔万”字样,李文觉得这家店的蜂王浆肯定靠谱,于是毫不犹豫地下单,花了260元买了两盒。

李文收到货服用后,越尝越觉得不对劲,无论是色泽还是口感,和正常的蜂王浆都很不一样。于是,他来到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实验室申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为王浆酸含量是0.08%,低于国家标准1.4%,别说是优等品,连合格品都算不上。

李文向网店交涉,要求卖家必须履行“假一赔万”的承诺,退还两盒蜂王浆260元的费用并赔偿自己1万元。

可是卖家却表示,蜂王浆已经开口食用,退钱都不可能,更不会赔偿给他1万元,那只不过是广告而已。无奈的李文直接将店家告上六合法院,要求对方退货并履行赔偿承诺。

六合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调查审理后认为,被告在蜂王浆产品网页上标注“农家自产自销,假一赔万”的字样,是对自己产品质量的保证和违约责任的承诺。本案中,店家销售的蜂王浆中王浆酸含量明显低于国家标准,属于不合格产品。因此,李文的要求于法有据,法庭予以支持。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传唤店主,但他一直拒不到庭,所以,法院视他为对诉讼权利的放弃。

近日,六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网店店主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李文260元的购浆款,并赔偿1万元。

 

我们经常看到网店页面上贴出各种广告宣传,诸如“假一赔万”等承诺。而实际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假一赔三”,食品安全法有“假一赔十”的条款,但并没有“假一赔万”的规定。法院这样判决,是否意味着只要店家做出承诺,就必须履行?

对此,六合区法院相关法官告诉记者,此类案件,为了公平公正,如果当事人觉得赔偿金额过大要求调整,法院还是要酌情判罚。本案中,当事卖家拒不到庭放弃诉讼权,也就没有向法院提交调整金额的请求,法院依照当事人李文提交的对方网店张贴的“假一赔万”标注作为判赔依据。法院作出判决,如果当事卖家没有在指定的期限内履行给付金钱义务,那么依法他将面临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法官提醒,现实生活中,如果有人为了牟利专门购假,法律是不会支持赔偿的。(原题为《网店宣称假一赔万,法院:那你赔吧》)

法官说法

法院如此判决依据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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