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拗口生僻的“马兜铃酸”,最近又搅动江湖。一般人可能都分不清这是个化学还是医学名词。只知从“1类致癌物、肝癌杀手之一?马兜铃酸肝毒性疑云待解”,“食药监总局:肝癌与马兜铃酸有无直接关系尚待证明”这类标题看,这是个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而科学和医学界又尚存争议的物质。(新京报)
说“又”,是因为马兜铃酸的毒性争议,并非首次引起关注。它在十几二十年前,就被列为1类致癌物,被多国禁用。而国内,也曾数次掀起讨论,每次都是在一些药品特别是中成药被疑有毒副作用时,马兜铃酸这个名字就会不时闪现。
最近一次,则是世界权威医学期刊的封面论文,再提“亚洲地区肝癌与马兜铃酸及其衍生物”的相关性。之所以样本调查集中亚洲各地,可能是因欧美早已对其有禁令,而东亚地区的中药传统,含马兜铃酸的中药材有数十种。
数据能说明问题,而作为主管部门,食药监总局回应,“鼓励科学界进行研究和探讨。食药监职责是确保药品安全有效,我们要根据人们对药品和疾病的认识,及时调整完善监管措施,确保公众健康。”
这应该是务实的态度。承认“马兜铃酸具有明显肾毒性”,欢迎学界探讨,以及舆论关注,最主要的是,“人们对药品和疾病的认识”会随之变化。真理越辩越明。若说以前有忽视无视,现在显然是正视重视。十几年来,我们的“限用”是调整药材适用部位,选几乎不含它的根茎,按处方药管控,进一步明确风险警示。
哪怕暂尚无数据显示肝癌与其的直接关系,但是风险管控仍在升级。药企的安全性评价、对药品不良反应的持续性监测,违规的要停产,注销批号,淘汰产品。风险监控时刻不放松,组织专家研究采取慎用、限用、停用等风险控制措施。这都是在系统升级安全补丁。
而食药监部门的官方回应和表态,相较于那些科普或健康类公号,是更广范围更大程度上的风险警示告知。民众只有广泛知悉,才能正确应对。有了知情权,才有选择权。后续的监督和敦促也是随之而来的。食药安全,不靠论文,不靠科普,靠的是公共责任保驾护航,靠的是全民共识、公共监督和良性互动。十几年来,不嫌步小,只要每一步都坚实沉稳。从最初无视到风险警示、从慎用到限用到禁用,精准以对,持之以恒,最终公共安全必然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