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首页> 财经频道> 消费> 正文

市民当当网购新手机买到二手货 想退货却遭到拒绝

  今年6.18的电商大促日,长沙市民李先生花近4000元在当当网自营店买了一部新手机,拆包后竟发现有通话历史,想退货却遭到拒绝,要求必须出具质量检测结果。7月20日,李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当当网退还手机货款并赔偿三倍手机价款损失等(详见本报7月21日A10版)。

  9月6日该案由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进行审理。记者了解到,被告当当网信息技术(天津)有限公司经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进行了缺席审理。

  法院认为,本案属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原告在被告经营的当当自营手机数码旗舰店购买了手机一台,并支付了相应价款,双方买卖合同关系成立。根据规定,涉诉手机不属于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排除范围,原告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而涉诉手机确于邮寄交付原告前存在通话记录,华为官方售后服务人员亦已确认该手机的激活时间为6月19日,且原告使用的两个手机号码均无上述通话记录。因此确认该手机在邮寄交付原告前已被激活使用,所购手机并非全新手机、被告存在销售欺诈的事实,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记者在该案的民事判决书中看到,法院支持原告的主张,判决被告退还原告手机价款3708元,并增加赔偿原告损失11124元。11月22日,本案进入执行程序。

  ■记者 杨田风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