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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银行天津分行持续修炼内功 提升消保能力

结合当前不断变化的金融环境和不断完善的政策制度,浦发银行天津分行持续修炼内功、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能力,主动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 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0年11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最新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将正式施行。新办法结合并沿袭《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这一大亮点内容,进一步完善了消费者金融权益保护体系。10月15日,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由消保工作负责人带队,参加了人行天津分行组织的《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文件解读暨业务培训电视电话会议。会后,分行立即组织相关部门消保联络员,开展新政解读培训。培训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各自业务领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精细化管理,加大考核力度,并要求做好会后转培训工作。

同时,为使员工快速了解新政精髓,浦发银行天津分行通过“法律合规小课堂”组织全体员工开展《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及《民法典》相关内容解读及法律知识学习。本次“法律合规小课堂”结合新办法中规范条款进行分析,并就新办法中与《民法典》高度关联条款“格式条款”“个人信息保护”进行解读和提示,帮助员工掌握最新规范办法、不断提高保护客户金融权益的合规意识。

一直以来,浦发银行天津分行严格遵照执行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将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分行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文件建设,制定全流程管控机制,确保在金融产品或服务的设计开发、营销推介及售后管理等各个业务环节有效落实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规定和要求。持续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防范数据泄漏等安全隐患,提高数据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层层落实重要岗位人员管理,个人金融信息收集、使用、保管各环节管理以及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培训等工作。切实履行对客户个人金融信息、账户的保护主体义务,保护客户个人合法权益,确保客户个人金融信息安全、账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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