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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国专家在线分享国内外经验推进垃圾分类 这份“避坑指南”请收好

垃圾分类在我国已有20多年的历史,一路走来,我们踩过哪些“坑”,总结出什么教训,国外有什么好做法值得借鉴?

就此话题,7月9日,“无悔前行,垃圾分类的经验与教训”云端交流会在线上举行。交流会在万科公益基金会支持下,由深圳市零废弃环保公益事业发展中心主办,天津市西青区零萌公益发展中心、福建省环保志愿者协会、青岛你我创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协办,汇集多个国家及地区的10位零废弃专家。专家们分享国外有益经验,把脉国内近年来的垃圾分类实践,为我国推进垃圾分类献计献策。

把脉国内实践:10项误区和无效做法,你避开了吗?

生活中,你是否遇到这样的情况?“神器”反倒添堵——家里的厨余垃圾粉碎机,容易导致下水道堵塞,隔一阵就得请人疏通管道。“新宠”已然罢工——小区里的智能垃圾分类回收机,运行数月后就因企业破产而中止服务,不再能够积分返现了。

在过去的垃圾分类探索实践中,一些明显不合理或似是而非的做法,致使部分公共资源被浪费,垃圾分类成效受影响。

2016年末以来,垃圾分类工作进入了崭新的阶段,在不少地方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越来越多城乡也正在部署加入垃圾分类的行列中。

“越是在充满希望的时候,越有必要识别出我们踩过的那些‘坑’,让先行者有所悟,让后来者不再重蹈覆辙。”深圳市零废弃环保公益事业发展中心中心主任毛达说。

(深圳市零废弃环保公益事业发展中心,中心主任毛达)

垃圾分类的“坑”有哪些?

深圳零废弃与中国政法大学讲师陆健博士团队合作,通过桌面研究、专家访谈和工作坊等形式,总结出多年以来我国垃圾分类实践中的一份“后悔清单”。清单中梳理出常见的认知误区和无效做法,具体包括四大教训和十项表征,涉及垃圾分类上下游衔接和各环节存在的问题,揭示出技术运用与社会及环境治理的应有关系,也展现出不同利益相关方参与的潜力和必要性。

具体说来,表现在以下10个方面。一是在工作中以人工分拣替代居民分类投放;二是认定“分类投放需要更智能化”;三是认为仅靠贴标语、办活动、送垃圾分类桶,就能带来公众行为的改变;四是认为“分类投放设施越方便居民越好”;五是花钱买垃圾,例如引入积分制、设立绿色账户等做法,虽有助于激发居民参与积极性,但其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是否符合经济规律等,尚存争议;六是厨余垃圾处理走捷径,如推广家用厨余粉碎机等;七是垃圾收运、处理等后端尚未准备好,就大力推进垃圾分类等前端工作;八是部分地方政府做“甩手掌柜”,盲目依赖第三方,如“互联网+回收企业”等;九是对低价值可回收物等难回收物,仅靠政府补贴等方式“兜底”,而生产者责任却缺位;十是政府系统中非住建环卫部门参与有限。

研究人员将这10种表征归纳为四大教训:不相信公众能够改变,对公众行为改变和习惯养成缺乏信心;把改变看得太简单,对公众行为改变和习惯养成的关键因素识别不清;急于求成,对垃圾分类的必经之路看不清或不愿直面;要角缺位,顶层设计不完善、多元共治不充分、各方责任义务不明确。

“这份报告全面、真实。”贵州高远环保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兰亚军认为,其中对每一个教训的分析都很深刻。爱芬环保、乐芬环保联合创始人郝利琼也评价:“这份报告的发布,会对我们当下和未来的垃圾分类很有帮助。”

怎样避开这些坑?

对于垃圾分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研究人员和与会嘉宾也提出了应对建议。

研究人员认为,我们既要对公众行为改变和习惯养成有信心,也要避免工作方式的单一,多作创新。例如,建立志愿者及值班制度;强化居民主体责任,开展志愿者、保洁员培训,鼓励志愿者和学生上门宣传等;完善硬件设施,如垃圾厢房的建设和卫生管理,洗手池、灯光等的配备。

推进垃圾分类,需要信心、耐心,也需要科学规划和全社会积极参与。研究人员建议,在政府层面,完善全国性的法规、制度,建立高位阶、跨部门的垃圾分类总体指导和协调部门或机制,在基层强化“党建引领、多元共治”的格局;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考核标准、考核体系,有效引导和管理第三方服务;进一步完善、扩大、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形成培育和支持学术机构、社会组织参与的长效机制。

兰亚军建议,更加科学地检验垃圾分类的实效。“我们说的实效,不是1堆分成4堆,而是要真正地减量。”而是要关注进入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量是否下降,人均垃圾产生量是否下降。

为了推动生活垃圾减量,郝利琼提出垃圾收费的建议。她认为,不管是针对居民家庭的收费,还是针对社区的收费,都应该把垃圾分类收费放到日程上来。“只有这样我们前端的减量才能真正有效,否则永远都是大量地产生垃圾,然后不断地处理垃圾,这是根本来不及的,会给城市带来更大的处理压力。”

分享国外经验:六大方法值得借鉴

分享会上,与会嘉宾分享了欧盟、美国旧金山、韩国首尔、意大利帕尔马等地开展生活垃圾管理的经验。

前国际固体废弃物管理协会技术合作部门主管唐皎介绍了欧盟废弃物管理法律的发展历史,和现有法律框架及分类和回收目标。在欧盟,2017年,平均垃圾循环利用率为46%。但受文化、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筹划能力等因素影响,欧盟国家间差距较大,德国(67%)和斯洛文尼亚(59%)领跑,东欧国家则表现逊色。欧盟生活废弃物管理法律法规遵循3项目标4项原则:三项目标包括避免和减少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负面影响,保护资源,以及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四项原则即预防原则、“污染者付费”原则、就近处置原则、废弃物层级原则。其中,废弃物层级从高到低的优先处理顺序,依次是源头减量、重复使用、循环利用、再生利用和处置。

其中,废弃物层级从高到低的优先处理顺序,依次是源头减量、重复使用、循环利用、再生利用和处置。例如,比利时三大区的废弃物管理政策,都不再局限于对已经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处理,而是将源头减量、循环经济等先进理念贯穿于政策和法律中,从根本上推动垃圾的减量化、循环再利用、以及可持续的发展。以弗拉芒大区为例,大区政府2018年制定通过的废弃物管理政策严格遵循公认的优先次序制度,将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的原则放在首要位置。最后她介绍了欧盟最近出台的法律和政策文件,比如循环经济行动计划,以及它们会对固体废弃物管理产生的积极影响。

在美国旧金山市,近20年来,通过源头控制部分垃圾的产生、旧物循环再使用、分类再生和堆肥项目,实现80%的垃圾分流率目标。这个比例,在全美是最高的。“零废弃村落”行动发起人、曾在旧金山访学并多次与旧金山市政府零废弃部门官员就城市垃圾处理经验进行交流的陈立雯认为,旧金山市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成绩,来源于三大方面的努力,一是实施了强有力的垃圾减量法规,二是和有共同价值观的垃圾管理企业合作,一起不断创新垃圾减量项目,三是通过建立垃圾分类刺激机制和开展大量的教育活动,创造了回收和堆肥文化。

在韩国,“从量制”厨余垃圾收费体系,以经济激励的手段,有效减少了食物浪费。居民的厨余垃圾以称重计费的方式回收,产生并倾倒的厨余垃圾越多,要交的钱也就越多。韩国中央环境政策委员会、绿色增长委员会委员金光任重点介绍了这个管理体系,并表示:“厨余垃圾管理是气候变化、粮食安全可持续发展的核心。”

(韩国中央环境政策委员会、绿色增长委员会委员金光任)

无独有偶,同样采用垃圾回收“从量制”的意大利帕尔马市,也成效显著。与会嘉宾、意大利帕尔马市前副市长Gabriele Folli介绍,帕尔马市的生活垃圾执行按量付费制度和分类街边收集模式后,分类回收率从2012年底的48%,提高到2017年的80%。

(意大利帕尔马市前副市长Gabriele Folli)

中国政法大学讲师陆健归纳:“国际上的垃圾分类经验,可以概括为6点,分别是循环优先、去匿名化、前后衔接、经济激励、社会参与和严格执法。”

其中,去匿名化是指垃圾投放的过程能被管理者或者邻里看见,如果完全看不到,就属于匿名的状态。一些地区采用定时定点投放垃圾的方式,实现“透明投放”,让邻居之间感受到互相监督的压力,促使居民在垃圾分类时更加注意,有效提高了垃圾回收率。

此外,前后衔接,打通了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流程;社会参与,发挥了学校、社会组织等社会多元主体的作用,做好环境教育、环境传播和环保行动;严格执法则保障了强制分类的执行。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万科公益基金会秘书长陈一梅表示:“用无悔的方式追求无废的境界。希望这次交流会分享的经验和教训总结,能对国内无废城市战略框架的实施起到建设性作用。

延伸阅读

这些垃圾分类的“坑”为什么不能踩?

深圳市零废弃环保公益事业发展中心日前发布《无悔前行:垃圾分类的实践教训和基本对策》报告,梳理出我国垃圾分类工作中常见的认知误区和无效做法。

深圳市零废弃环保公益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毛达表示,其中所列的现象,并非绝对是“错”的,但至少是有争议的,或在特定情境下就是有问题的。

症结1:不相信公众能够改变,对公众行为改变和习惯养成缺乏信心

具体表现:在工作中以人工分拣替代居民分类投放;认定“分类投放需要更智能化”

有的地方,垃圾分类总是做着做着,就有人开始帮居民分,比如保洁员、指导员,甚至是明确设岗的“分拣员”。但无论从资源投入、产出质量、精神文明建设等多个角度看,先混后拣都达不到垃圾分类的整体目标和要求。

当然,垃圾分类工作并非不能有二次分拣,而是要认真考虑二次分拣可以发生在哪个环节,该怎样实施。

此外,一些地方认定“智能机器替代居民分类投放”,也极不具现实基础。因为迄今为止,还没有哪些智能设备或技术,能很好地替代人们完成分类投放任务。我们不排除将来科技发展到要用AI来完全替代我们生活的一切,但从当下来看,基于公众意识提升、行为改变的分类模式已经得到了大量的验证,我们好好学习和改良这些模式,是务实之举。

症结2:把改变看得太简单,对公众行为改变和习惯养成的关键因素识别不清

具体表现:认为仅靠贴标语、办活动、送垃圾分类桶,就能带来公众行为的改变;认为“分类投放设施越方便居民越好”

一方面,宣教活动中,居民感受到了氛围、接收到了知识、有了点硬件,并不一定就会自觉地分类投放。关于垃圾分类的宣教,有一些常见做法,比如贴标语;搞专家讲座、游戏问答等集体活动;给居民送分类桶、送垃圾袋。但事实表明,这些做法投入不少、收效不大,且容易沦为走过场。

另一方面,真正能影响公众行为改变和习惯养成的关键因素,并不只是“有点懒”,因此即便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靠近居民家门口,很便民,居民的分类投放意愿也未必很高。复旦大学课题组的李长军博士分析,上海市居民垃圾分类投放效果近年大幅提升,取决于三大因素:一是确保基本硬件设施的到位;二是明确志愿者、保洁员对其自身的工作定位,并且通过他们的行动和行为调整,让居民明确自己的主体责任;三是经过培训的志愿者在居民的垃圾投放时间段值班,并注意指导和服务过程“动口不动手”。

症结3:急于求成,对垃圾分类的必经之路看不清或不愿直面

具体表现:花钱“买”垃圾;厨余垃圾处理走捷径,如推广家用厨余粉碎机等;垃圾收运、处理等后端尚未准备好,就大力推进垃圾分类等前端工作

一些地方花钱“买”垃圾,引入积分制、绿色账户等做法,通过经济奖励的形式来促使居民分类投放。这有助激发不少居民的参与积极性,但它是否可持续,尚存争议。首先,这种做法如果不配合其他行为干预,一旦停止就难以持续;其次,经济上确实难以持续,因为要达到激励门槛,经济回馈往往要超过废弃物本身的市场价值,违背了经济规律;第三,目前各地逐渐立法确定了垃圾分类是公民的责任义务,过度使用经济激励就显得不合时宜。

一些地方处理厨余走捷径,对快速堆肥机、厨余粉碎机等趋之若鹜。但快速堆肥机价格不菲,运行成本很高,其产物并不是真正的有机肥料,而是烧焦和脱水的有机废料,甚至可能会给土壤造成损害。而厨余粉碎机只是做到了垃圾转移,而非处理。

还有一些地方,“超前问题”严重,连一座厨余处理设施都还没有,就开始要求居民分类投放。诚然,要求地方马上要有建好并运行的设施,并不现实,但至少要有能够向公众说明的设施建设规划,让公众有清楚的预期。

症结4:要角缺位,顶层设计不完善、多元共治不充分、各方责任义务不明确

具体表现:部分地方政府做“甩手掌柜”,盲目依赖第三方;对低价值可回收物等难回收物,仅靠政府补贴等方式“兜底”,而生产者责任却缺位;部分地方政府的非住建环卫部门参与有限

应对垃圾问题,政府不能缺位。一些地方政府,喜欢把辖区内的垃圾分类整体外包给第三方公司,自己做起了“甩手掌柜”,只去做些表面考核。这种模式存在巨大风险。一是企业本身的经营有很大的不稳定性,一旦出现问题,服务中断,会严重影响公众对公共服务的信任;二是企业的首要目的是追求利润,甚至是短期利润,缺乏对公共性和长远性的考量,这本身应该是政府来引领、介入的,结果出现了缺位。

应对垃圾问题,企业不能缺位。一些地方政府直接以经济补贴,“兜底“回收低价值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电子废弃物等。市场失灵,政府应当伸出它的手。但这个手怎么伸却值得商榷。是通过转移支付,把回收不经济的东西都“包圆”了,还是更好地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呢?从成功国家的经验看,由生产者直接履行回收责任、承担回收的费用,既可提高难回收物的回收率,又可反向促进企业革新产品和包装设计,使垃圾减少。这种干预形式的转换,并不排斥政府的转移支付和补贴,而是把它用到更有效的地方。

应对垃圾问题,非住建环卫部门也不能缺位。这项工作涉及住建、城市管理、发改、生态环境、商务、工商、市监、交通、民政、教育、卫健、农业农村、精神文明办等多个部门。因此关键在于如何做好相互协作。有专家建议,需要建立一个更高位阶、跨部门的机构或机制,来完善包含垃圾分类在内的整个垃圾管理的顶层设计与部门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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