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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金融风险提示:“人伤黄牛”的概念

“人伤黄牛”通常指活跃在涉人伤事故(含交通、建工等意外事故)中,通过非法代理向消费者收取高额代理费或者造假获取非法利益,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保险市场秩序的行为,具有非法性。

正确识别“人伤黄牛”的常见手法,通过正规渠道办理理赔,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关键。今天,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通过真实案例,带您了解“人伤黄牛”。

案例详情

洪先生于上班途中驾驶摩托车与某小车碰撞发生事故,导致洪先生锁骨骨折。洪先生治疗期间在医院遇到自称“保险理赔中介”的黄某主动“关心照顾”,承诺可协助获取更高的保险赔偿金,洪先生相信并签署授权委托书,由黄某全权办理理赔事宜。

洪先生治疗结束后,黄某代理洪先生向保险公司索赔,要求按十级伤残标准赔付且免伤残鉴定。保险公司审核后发现洪先生伤情未达伤残级别,依据现有材料制定理赔方案,赔偿金额达不到洪先生诉求,于是洪先生诉至法院。经法院委托鉴定,洪先生伤情确未构成伤残标准,判决按保险公司原定理赔方案赔偿,洪先生未获得预期赔偿,还需承担代理费及诉讼费。

法规解析

“人伤黄牛”的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和保险诈骗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即构成诈骗罪”和第一百九十八条“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保险诈骗罪”。如果“人伤黄牛”存在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等行为,还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规。伤者若参与造假也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温馨提示:在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后,切勿轻信任何非正规中介或个人作出的“高额赔付”承诺,避免签署来源不明的授权文件。提高警惕、理性维权,是保障您自身合法权益的最佳途径。

内容来源:中国人寿保险服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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