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型城镇化必须有强有力的产业支撑。大型城市要通过主动转型实现主导产业更替与升级,逐步淘汰低附加值、高空间占有、低就业保障的低端产业,使产业发展向研发、设计、品牌等价值链高端延伸,着力发展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中小城镇要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实现与核心大城市的功能互补,发展专业化的特色产业,并鼓励个人创业、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扩大就业机会,提高就业质量。
二、城镇化必须有助于社会融合。发展成果要惠及全体市民,形成城乡衔接和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农民工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既要依靠法律公正和平地解决分歧,也要注重发挥社会价值观和道德的作用,增强人们的归属感和社会凝聚力。政府应更重视民意,以促进机会均等、提高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为重点,建立社会沟通协商机制与矛盾化解机制,完善社会治理结构。
三、城镇化要有助于激发创新思想。要用良好的社会环境、物质条件、文化氛围、公共服务和治理质量吸引和留住人才,汇聚大学、专业化科研机构和科技领军企业;要借助现有的产业基础打造创新思想得以付诸实践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依靠领先的研究型企业检验新想法、推动技术发展,依托广阔的国内和国外市场,实现创新的规模经济效应;要积极利用全球创新资源,建立全球范围内的科技和商业联系。
四、新型城镇化要打造宜居的生态环境,提升生态文明水平。要提供配套设施齐备、符合健康要求的住房;要完善公共交通网络;要建立布局合理、生活便利的城乡公共服务中心体系;要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要因地制宜地开展生态城镇建设,协调城市发展与村镇建设,建设多层次、多空间的生态环境体系。
五、城镇化必须有助于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必须加快完善体制机制,着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让广大农村地区居民享受到和城镇居民相当的公共服务。同时,要大力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必须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六、新型城镇化,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也要有效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政府要通过制定和实施科学的、有前瞻性的城镇规划,以优化城镇功能布局,管理城镇人口的增长和空间规模的扩张。这种规划可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调整。
发言人: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常务理事、十一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
(来源:人民政协网)